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6969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10: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9日 10:55:00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九届一次会议第47号建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5-09 10:55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何俊、朱耿、王中文、何庆胜、王娟、杨经恭、沈文斌、朱圣兵、王圣加、刘天标、程诗军、孔丽、张期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中心城区储备发展空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原新城区在我市编制《潜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对其已有明确定位,规划引导由行政带动转向产城联动,形成职教、科技、研发等功能为主的地区,主要发展光信息电子产业、科教研发设计等,以教育科研用地和商业服务功能为主,居住功能为辅,禁止发展工业和仓储物流功能。在编制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在延续上一轮总体规划的同时,我局进一步征求相关区镇处意见,结合新的发展实际,明确规划引导促进产业、教育融合发展,培育科研创新平台,配套王场的光电子信息产业布局新型产业用地,实现产业、教育联动发展。以教育科研用地、新型产业、生态旅游服务功能为主,居住功能为辅,禁止发展二类、三类工业和仓储物流功能。新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包括周矶街道办事处镇区,增量指标约 2.2 平方公里。原新城区在发展中体现了一定区位优势,同时自然环境好、市政道路相对完善、没有相关用地局限。属地政府应利用现有职教园区、市委党校、民政事业园等项目,在新规划定位指引下谋求发展,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包括

职教园区产业布局和项目引进,镇区产业研究。集中力量、循序渐进,有针对、分时序解决提议案中提到的已征地道路修建问题,谋求长飞大道南延、推进东荆大桥改建,更好促进发展。关于拆迁安置、相关政策延续的问题,待有明确意见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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