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29934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16:18:4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05日 16:18:49 名  称: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8-05 16:18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黄知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张金镇“三区三线”范围面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是生产要素,您对乡镇发展的意愿我局非常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局于2020年9月启动《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经过4次市级方案汇报和多次方案优化形成了送审成果。规划充分落实全省重大战略部署,明确了“打造一城三基地,支撑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的发展定位。在编制过程中,我局也充分尊重各区镇发展意愿,先后2次到各区镇处走访座谈征求意见。在划定我市“三区三线”过程中,在保障重点园区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各乡镇发展需求,尤其是从第3轮试划开始,由于严控增量规模,在每次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中都尽可能落实到具体项目。中心城区以外的各乡镇中,张金镇用地增量(约650亩)位于前列,划定方案全力保障了张金镇包括福达纸业、久程户外用品等重点项目。目前,《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按法定程序完成了规划公示、专家评审、人大审议和报省自然资源厅预审工作。“三区三线”成果也于2022年11月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启用。

2023年9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见附件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实施细则通知(鄂自资函〔2023〕610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启动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并组建工作专班到包括张金镇各区镇现场调研。在调研过程中也向各区镇处负责人明确有关调整政策要求(1.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2.因灾害预防、抢险避灾、灾后恢复重建等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3.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4.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5.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6.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等需要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并形成我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初步调整方案(其中就包括张金镇服装产业园扩规的92亩工业用地)。2023年11月,由于未能按照政策要求提供相关省级重点项目佐证资料,张金镇服装产业园扩规的92亩工业用地未能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范围。调整优化方案于11月4日经第4次规划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我市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2023 年度拟先行按照2022年供地规模的10%(400亩)城镇指标进行优化调整,以促进我市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

张金镇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其为以服装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以商贸物流、公共服务为支撑的工贸型重点镇。我局建议各区镇处在做优增量的情况下,积极盘活存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和绿色发展。与此同时,我局将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明确相关政策要求,扎实做好2024年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全力保障包括张金镇在内各乡镇重点项目落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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