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瑞军代表:
您提出的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013号《关于将柳陂新村居民点西边一般农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土地是生产要素,您对村庄发展的意愿我局非常理解。经核实,柳陂新村由青龙沟村、舒家沟村村、兰家岗村、挖断岗村4个村组成,4个村都没有纳入我市249个聚集提升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名单,没有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议案中提及43亩用地位于移民村居点西侧,不占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以外,除现状企业为物流仓储用地,其余都为一般农田。
目前,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管理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法定依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报批需要编制该村的村庄规划作为依据。与此同时,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正研究出台村庄“通则式”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将有效指导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建设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就提议案办理与您做好沟通工作,按照村庄实际需求,指导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项目实际用地需求,分期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与此同时,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明确“通则式”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柳陂新村建设管理有规划指引。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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