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定均、龚本旭、邓承清、张卫兵、徐娟代表:
你们提出的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074号《关于水杉保护和利用的建议》收悉。建议立足潜江水杉保护实际,聚焦采伐管理僵化、政策激励不足、品牌建设薄弱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我局对建议内容全部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位推动,强化保障筑牢水杉保护根基
1.高位统筹强部署,专班推进抓落实。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应建议提案组建专班。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明确J074号建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宏君具体负责,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建议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2.专家踏勘摸实情,台账管理溯本源。针对代表建议中反馈的水杉数量逐步减少,并且逐步死亡的现象,我局组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和专家开展实地核查与论证,摸清补植补造及枯死水杉的详实情况并建立专项台账。同时,结合历史数据对比分析,科学研判水杉退化原因,为后续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3.上下联动聚合力,精准施策保成效。围绕代表提出的四项建议措施,我局积极争取省市支持,逐项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每项解决途径落实落地。通过部门协同、技术指导、资金保障等多措并举,形成“问题共商、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水杉保护成效。
(二)多措并举,创新机制激活资源发展动能
1.优化采伐审批机制,强化还林责任落实。一是简化审批流程。针对已死亡水杉,建立全市台账,坚持生态修复的原则,委托乡镇林站现场核验,及时开展择伐、间伐等抚育措施。2025年上半年,因重点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除等需要,已办理水杉择伐24宗211立方米。二是加大还林力度。严格执行“采伐+还林”责任书制度,加大采伐迹地还林力度,确保林种、树种、面积不走样、不减少,2025年1-5月已签订还林协议62份,其中涉及补种水杉9.8公顷。
2.推行造林奖补政策,激发生态保护热情。一是实施造林补助惠农项目。2025年,争取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500万元,其中栽植水杉等乔木林树种,补助800元/亩。二是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进一步加大水杉保护力度,市委、市政府自2014年启动兴隆河水杉风景林保护行动,对兴隆河全线实施严格的禁伐措施,沿线镇处村组及相关单位不能通过林木采伐获取林地效益,予以受益补偿,补偿资金121万元纳入部门预算项目。
3.打造市树品牌效应,推进重点区域种植。一是拓展水杉绿道建设。持续推进汉江、东荆河等重要生态区域沿线水杉种植率,自2014年以来,新增水杉造林面积3255.3亩,其中兴隆河高石碑段新增1116.4亩,东荆河沿线防护林新增2138.9亩。二是加大市树水杉宣传力度。编辑《水杉与潜江》《水杉·返湾湖湿地》等宣传片,建立“互联网+义务植树”平台,设置市树水杉篇,动员履行尽责义务。实施东荆河岸线生态绿带项目,单设水杉区域325亩。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以复绿保护为重点,严格管控水杉资源。强化市树管控力度,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加大水杉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市树普种激励政策,加大水杉项目造林补偿补助力度。
(二)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健全生态补偿体系。在市域四大干渠纳入省级公益林补偿范围的基础上,依托省级林业、环保、发改等部门出台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我市水杉公益林的补偿办法,加大现有水杉种群的保护力度。
(三)以宣传推广为抓手,塑造市树文化品牌。利用短视频、科普文章等新媒体形式传播水杉的生态价值,加大线上宣传力度。结合全市园艺师指导机制,依托水杉公园、森林公园和兴隆绿道等重点区域,讲好水杉故事,将水杉塑造为我市自然保护的标志性符号。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