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08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5-33117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24日 09:23:07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09:23:07 名  称: 对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0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10-14 09:23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贺磊代表:

您提出的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086号《关于对公墓等农村公益性用地予以用地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益性公墓、文体公益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一直是群众关心的重点,您对公墓等农村公益性用地予以用地保障的建议我局非常认同。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局逐步完善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积极做好村庄民生项目用地保障工作。

一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局于2020年9月启动《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规划于今年4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规划明确按照“市级-中心城区组团级(重点镇级)-中心城区单元级(一般镇级)-社区级”四个层次,构建市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等级分明、分工明确、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体系。规划至2035年,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服务设施15分钟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100%。规划还提出村庄相关规划指引,明确村庄建设边界的管控要求,对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殡葬设施提出明确建设标准。

二是在专项规划中加强规划指引。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2021年我局完成《潜江市村庄布局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专题开展我市村庄规划系统性研究工作,将市域402个行政村村庄因地制宜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4个类型,规划明确村庄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防灾减灾、综合交通和市政设施等7个支撑体系规划,提出了用地管控措施、分期实施计划、农房建管措施和村庄详细规划指引等实施引导意见,规划于2021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复。

三是在村庄规划中具体落实。2021年,我局重点针对249个聚集提升和特色保护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充分征求村庄发展意愿,合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确定村庄发展定位,提出产业发展指引和落实相关产业用地,保障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编制过程中,我局多次组织编制单位到各区镇街道集中解决村民反应突出的村居民点、公益性公墓和党群服务中心选址和产业用地预留等问题。目前,包括高场街道保安村在内的91个村庄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将作为村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法定依据。

下一步,我局将有序推进已编村庄规划的报批,指导各区镇街道做好村庄规划的实施和动态维护工作。与此同时,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明确村庄“通则式”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我市村庄建设管理全覆盖。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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