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70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10:00:4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10:00:45 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12-28 10:00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市政府交办我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1件,其中人大建议8件(主办4件、会办4件),政协提案13件(主办4件、会办9件)。目前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已全部完成,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一、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规范制度。下发《关于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党组统一部署、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承办科室牵头办理、办公室督办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专题安排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办理建议和提案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事内容。在办理过程中,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督办会,听取办理进度汇报,研究办理办法。

三是落实工作措施。各科室严格按照交办、沟通、调研、回复、反馈的“五步办理”法推进,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努力达成共识,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落实到位。

二、主办件办理情况

(一)人大代表张红等《关于对泽口化工园区盐化二路南侧土地变更性质用于生态停车场的建议》(J024号建议)

该建议由局党组成员张贵毅负责,生态修复科具体承办。

代表提出的拟建停车场用地范围位于潜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外。2022年11月,潜江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复。根据“三区三线”划定规则,目前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的项目不允许调整。待部、省级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动态调整机制后,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代表的建议。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二)人大代表陈铭等《关于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的建议》(J027号建议)

该建议由副局长苏新平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科具体承办。

2020年9月,我局启动《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先后2次到各区镇街道走访调研,充分尊重各区镇发展意愿,划定方案全力保障了白鹭湖管理区工业园区用地。目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送审成果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三区三线”划定方案也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建议各区镇处在做优增量的情况下,积极盘活存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和绿色发展。与此同时,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开展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研究,我局将积极争取包括单独选址项目范围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改扩建项目的政策支持。针对代表们提出的白鹭湖管理区重点项目,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在政策允许下,全力支持项目落地,推进白鹭湖管理区经济发展。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三)人大代表黄其勇等《关于支持我处征地拆迁村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J056号建议)

该建议由副局长苏新平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科具体承办。

代表们提出的杨市街道刘岭村、彭埠村位于“三区三线”划定的开发边界内(均位于杨市园区内),十号湖村部分位于开发边界内。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规定,建议刘岭村、彭埠村按照《潜江市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产城融合发展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进行项目的合理选址,十号湖村按照《潜江市泰丰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十号湖村村庄规划》进行项目的合理选址。同时,我局将全力协助各村办理用地报批、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支持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四)人大代表万金林等《关于将森林公园打造成生态综合体的建议》(J058号建议)

该建议由副局长彭齐刚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科具体承办。

目前,我局针对森林公园内环境卫生、器材陈旧等问题,开展了森林公园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筹资3万元新建乱丢垃圾警示牌10处,清除树叶残枝13处,维修器材6处,排除安全隐患5处。同时,积极争取省林业局和市政府支持,启动潜江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森林公园开展确权定界,颁发潜江市首本林权类不动产证。下一步,将积极对接市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建立森林公园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并充分发挥森林公园生态优势、地理优势,主动对接我市融资平台,加大森林公园辐射片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将森林公园打造为我市集康养、旅游、休闲、养老为一体的综合示范亮点工程。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五)政协委员刘松松等《关于加快推进高铁片区建设的建议》(T027号提案)

该提案由副局长苏新平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科具体承办。

目前,委员们提出的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问题,高铁片区内东城大道南沿工程和城东物流专用公路已完成主要通道建设,潜江东互通已纳入《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潜江大道、红兴路(暂定名)、县河公园、兴盛路品质提升工程等项目已按市投委会安排启动,中心医院和潜江高中分别于2019年和2022年完成方案审查和项目选址工作,项目将在市政府统筹下适时启动,潜江希尔顿欢朋酒店、凯盛奇慢生活广场和天恩新天地企业总部等新商业体近几年也陆续入驻高铁片区。委员对此表示满意。

(六)政协委员王威等《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的建议》(T121号提案)

该提案由副局长苏新平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科具体承办。

在《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过程中,我局充分尊重各区镇发展意愿,先后2次到各区镇街道走访调研,划定方案全力保障了白鹭湖管理区工业园区用地。目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送审成果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审议,“三区三线”划定方案也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建议白鹭湖管理区在做优增量的同时,积极盘活存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和绿色发展。与此同时,我局将积极向省自然资源厅争取包括单独选址项目范围和城镇开发边界以外改扩建项目的政策支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全力支持白鹭湖管理区的重点项目落地。委员对此表示满意。  

(七)政协委员王晶等《关于打造“两高”景观,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T127号提案)

该提案由副局长苏新平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科具体承办。

2018年3月,我局启动《潜江市东荆新区汉宜高铁与汉宜高速沿线生态景观长廊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提出两高长廊“市民休闲、运动健身、美丽乡村、生态防护、科普教育、田园体验、生态游憩和门户展示”的功能定位,规划成果于2021年2月经市“四大家”领导审议通过。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要统筹好与紫月湖片区控规、泰丰片区控规和南部片区规划的关系,做好与森林公园、东荆河景观长廊等在建项目和紫月湖公园等项目的衔接,确保项目建设形成有机整体。同时,明确了防护带的树种选择,打造视线通透的防护林带,体现水乡园林的景观特色等要求。市委、市政府将予以统筹,适时启动。委员对此表示满意。

(八)政协委员刘镇等《关于升级改造杨市森林公园的建议》(T128号提案)

该建议由副局长彭齐刚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科具体承办。

目前,我局针对森林公园内环境卫生、器材陈旧等问题,开展了森林公园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筹资3万元新建乱丢垃圾警示牌10处,清除树叶残枝13处,维修器材6处,排除安全隐患5处。同时,积极争取省林业局和市政府支持,启动潜江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森林公园开展确权定界,颁发潜江市首本林权类不动产证。下一步,将积极对接市城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建立森林公园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并充分发挥森林公园生态优势、地理优势,主动对接我市融资平台,加大森林公园辐射片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将森林公园打造为我市集康养、旅游、休闲、养老为一体的综合示范亮点工程。委员对此表示满意。

三、会办件办理情况

4件人大建议会办件和9件政协提案会办件已全部按要求书面回复至主办单位。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开展建议提案办理跟踪督办工作,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自觉接受社会民主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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