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策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优化策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制度建设和优化实施流程等3条建议,我局表示充分认可。
一是关于规划引领。在充分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鼓励各地开展存量空间挖潜,对于老旧小区、公共设施,采取微改造、功能置换等方式更新;对于低效工业用地,结合产业转型升级,拆、改并举,鼓励功能混合;对于低效基础设施用地,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或适时腾挪,导入新功能。同时,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存量建设用地清理与建库工作,摸清全市存量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等相关情况,为盘活存量土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关于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2018年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隶属我局后,制定了《潜江市土地储备工作规程》和《潜江市土地储备资金拨付审批流程》等相关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使用管理。同时,在每年年初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保障了全市各类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关于优化实施流程。2024年,我市开展建设用地“批供合一”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通过实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等措施,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周期。
四是关于盘活存量土地。近年来,我局不断提高要素保障能力,按照“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通过依法有偿收回供销社、粮油组、工商所等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保障了部分区镇街道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五是关于供后监管。2024年8月,我局印发《潜江市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方案》,通过信息公示、预警提醒、开竣工申报、现场核查、跟踪管理、竣工验收、闲置土地查处、建立诚信档案等手段,实现建设用地批后开发利用的全程监管,促进各项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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