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39588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15:02:2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15:02:23 名  称: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15:02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家税务总局潜江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9日

潜江市不动产登记税费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

为积极响应省营商办及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号召,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方便企业群众缴纳税费和不动产登记费,为申请人登记办证、办税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实现一次缴费即可完成税款和不动产登记费的同步缴纳,更好地提升用户体验感和窗口服务质效,进一步为企业、群众打造更加优质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税务、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协作,深化费用流集成,改造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融合,实现不动产登记“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继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积极推进原则。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办事群众或单位积极尝试“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

(二)先易后难原则。开展“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由易及难、简单个人业务先行,总结经验后再逐步展开、全面实施。

(三)密切协作原则。自然资源、税务、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要密切协作、统筹推进。

(四)合作自愿原则。坚持自愿原则,坚决保障办事群众或单位自主选择权,避免本末倒置,坚持以人为本。

三、工作目标

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改革创新、优化流程、信息共享、提前服务,将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服务拓展延伸;实现业务办理者与不动产登记流程中,仅需进行一次缴款,由登记机构后台将不同款项清分后汇入对应部门单位。方便办事群众或单位、节省办理时间、提升服务效能。

四、工作流程

(一)业务受理即告知应缴全部费用。综合受理窗口“一窗”办理房屋交易备案、核价核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向当事人出具综合受理单,受理单上列明应缴纳的税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登记相关费用。

(二)一次性缴费服务。通过不动产系统改造,与税务、财政、金融机构等部门系统对接,实现不动产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当事人通过核对综合受理单的缴款信息无误后,使用手机扫码的方式,一次性缴纳税费、不动产登记费在内的全部相关费用,金融机构系统接收缴纳信息后,自动实现税费分账、清分入库,并将完税缴费结果实时反馈至不动产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受理、纳税、缴费一次性办理,形成“一窗一人一码”服务体系。

(三)税收与不动产登记无缝衔接。工作人员在系统中确认相关费用已缴纳,并且不同款项清分已汇入对应部门单位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方可登簿,保障不动产登记既便捷又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互通共享。部门间应加强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二)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在线支付等技术,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现有线上平台,并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相衔接,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化“一次收缴、自动清分”办理流程。

六、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次收缴、自动清分”缴费模式的推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的具体举措,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明确任务,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统筹推进,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加大力度,完善机制,简化流程,积极推进“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收费模式,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强化组织领导。不动产登记部门依职能做好不动产登记费用收取,不动产转移税费流转等工作,确保费用到位再登簿,同时,加强资金流监管,保证新模式不产生新漏洞。资规、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对本部门主办事项的实施条件、注协工作的具体操作办法予以明确,确保各阶段、各环节无缝对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共享,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实现工作目标。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尤其是依托网络的信息载体,及时宣传该项便民利企举措,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一次收缴、自动清分”模式的有效推行,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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