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深入推进“多审合一”,更好服务市场主体,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以企业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小切口精准发力,进一步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试点目标
完成“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件事”试点改革。通过整合政务服务网上的事项名称、申请资料、办理程序,将原来分两个程序办理临时用地和用林的事项整合为一个,用地单位通过一个入口申报资料,合并办理临时用地用林的审查工作,出具一个临时用地用林批复文件,实现一口进一口出。通过改革临时用地用林单位仅需一次即可办理完成原来需要两次申请办理的事项,节约办理时限。
三、试点背景
1.机构整合方面。2019年3月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原国土、规划、林业等部门,组建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6月更名为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优化流程方面。按照“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持续优化审批流程。2023年8月,我局印发《关于印发服务全市工业项目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工业项目用地全流程图,实行“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份清单、一抓到底”。2024年我局完成建设用地“批供合一”试点改革工作,并通过省厅验收。
3.系统建设方面。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临时用地审批、临时使用林地审批事项均与政务服务网完成对接,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的工作模式。
四、实施范围
对全市符合临时用地用林的许可,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有关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对临时用地只涉及使用林地、草地的,由市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涉及林地、草地、耕地等地类混合的,分别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统一出具一个批准文件,依托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及时共享临时用地用林用草数据。
五、主要内容
1.“一张底图”规范管理。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和地类唯一性,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临时用地用林管理边界。
2.“一次查验”现场踏勘。原则上只开展一次现场测量,同步出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统一认定现状数据。
3.“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用地单位合并申请临时用地用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统一上传临时用地用林报批材料,“一个窗口”统一受理材料。
4.“一套材料”统一使用。合并临时用地用林报件材料,精简重复材料。
5.“一个系统”并联审批。依托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完成与临时用地审批系统、临时用林审批系统数据交互,实现统一接件、统一补正、同步审查、下发批文等功能,强化并联审批流程管理,合理控制各环节审查时长,提高合并审批效率。
6.“一个部门”统一下发。临时用地和临时用林审核意见由市局统一告知补正要求,统一下发临时用地使用证。
六、计划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5年4月)。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分项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二)实施阶段(2025年4月—9月)。坚持目标导向、任务导向、问题导向,积极有序开展相关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确保“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件事”工作的运行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5年10月)。加强对建立“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件事”工作的调研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结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一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用途管制科、森林资源管理科、生态修复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信息化科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用途管制科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各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做好密切配合工作,确定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推进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联动。强化协调联动,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责任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高标准完成试点相关工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主动把握舆论导向,适时准确发布临时用地用林审批一件事试点工作方案解读和市场信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企业关切,对试点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创新举措、亮点成效及时宣传报道,发挥试点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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