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33765 主题分类: 林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14:25:43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14:25:43 名  称: 潜江市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日期:2023-11-17 14:25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规范林长制工作程序,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会议在议事协调、工作调度、督导落实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市林长会议

(一)会议组织。市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经市总林长同意,可另行召开。市林长会议由市总林长或市总林长委托的有关林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市林长,市林长制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等。会议由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

(二)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林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林长制推行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地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落实。纪要由市总林长或市总林长委托的林长审定后印发。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有关林长和市林长制联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抄送市林长制办公室。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办,并及时向市总林长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二、市林长制办公室工作会议

(一)会议组织。由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并主持召开。出席人员为市林长制联系单位负责同志、市林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市林长制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

(二)主要职责。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总林长有关林长制的指示批示,研究拟提请市林长会议审议的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研究拟提请市林长会议审议的全市林长制相关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掌握市林长制各联系单位落实林长制工作情况,以及其他事项。

(三)会议落实。纪要由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印发。会议研究的事项,涉及有关市林长制联系单位的,由其负责抓好协调、办理和落实,市林长制办公室做好进度跟踪;涉及市林长制办公室的,由市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督导办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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