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2089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4日 17:38:56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4日 17:38:56 名  称: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1-14 17:38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坚强领导下,我局围绕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建设,认真打好“九大战役”,为支持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规划引领发展。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法定报批程序。编制《潜江市流域综合治理与统筹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全力完善城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优化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引导城市向园区、中心城区集中发展。进一步完善泰丰片区和南片智能制造聚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推进我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结合“共同缔造”村试点示范工作,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在“一张图”中纳入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项目123个,同时将320个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表,为发展留足空间。

(二)强化要素保障。建立“三会(招委会暨规委会、土委会)合一”长效决策机制,主动对接项目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119个项目选址论证。获批新增建设用地5200亩,储备土地6317.6亩,供应土地9079.58亩。编制2023年杨市片区、园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覆盖中心城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高场、龙湾、浩口、老新等地。成立低效用地盘活处置专班,积极消化存量建设用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523.20亩,处置闲置土地1632.90亩。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编制《潜江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方案》,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低效工业用地。印发《关于开展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出让工作的通知》,鼓励工业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严守红线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逐级精准确定各区、镇、街道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决守住我市180.49万亩耕地和152.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从严规范全市耕地“进出平衡”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超额完成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省级下达年度任务为1.05万亩),整改面积3.54万亩。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56宗,没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10791.59平方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0宗,结案22宗。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和违建别墅查处,4宗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已拆除复耕2宗,完善用地手续1宗,立案查处1宗。

(四)推进生态修复。积极探索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建立政府引导、企业投入、金融参与、合作共赢建设模式。加快推进高石碑、龙湾、熊口3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高石碑项目土地整治工程完成废弃坑塘土方回填510亩,林地复垦100余亩,形像进度达85%;龙湾项目完成田块平整面积2780亩,新增耕地面积约2000亩,生态还湖工程已全部完工,搬迁安置渔民75户,还湖面积4800亩;熊口项目农用地整治工程完成75%,净增耕地面积2989.58亩。编制生态修复规划方案并上报省厅备案。落实生态修复攻坚提升三年行动,完成熊口农场红砖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治理面积8.95公顷。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2起。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24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5人。完成人工造林8085亩(省级下达任务5000亩),造林完成率161.2%,累计创建森林城镇13个,森林乡村6个。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和森林抚育等项目。开展湿地落地上图工作,建立全市湿地资源数据库。

(五)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多测合一”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多测合一”,推动测绘成果共享互认,累计服务125个工程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选址报批流程,工业用地取得用地时限在原基础上再次压缩三分之一。持续化解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与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证缴分离”“票税分离”工作的通知》,化解金帝花苑、恒大名都、东方汽配零部件公司棚户区等小区1000多户不动产“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改革”,已通过省级项目组验收。开展简化非公证继承,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178宗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手续。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相关业务36件,节约“过桥资金”1351万余。通过鄂汇办APP及政务服务网拓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在线可视化检索和查询服务,实现查询“不见面、可视化、全天候、全覆盖”。开通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30项不动登记业务跨省通办业务。建立“首席服务员”制度,将2项植物检疫及22项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窗口。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规划引领,服务城市发展布局。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全面打造“一城三基地”,着力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和水乡园林精致之城。一是全面完成总体规划报批,切实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同时,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做好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二是按照“1155”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控规,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三是全面落实全域旅游、虾—稻加工、冷链物流园区等专项产业规划布局,服务乡村振兴和全市经济发展。

(二)节约集约,科学保障项目用地。深入推进“亩产论英雄”实施,建立工业企业高效用地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标准地出让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完善用地监管、退出约束机制。强化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管,加大违法违规用地项目查处力度。深入推进“九大战役”专项行动,强化要素保障,收储5000亩,供应5000亩,报批新增建设用地5000亩,按照“光芯屏端网”产业配套基地、绿色化工及能源基地、虾稻产业发展、服装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需求,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年度项目库,及时调整年度土地成片开发方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三)严守红线,严格自然资源保护。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执法,进一步加强耕地“非农化”问题整改,健全耕地保护考核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和耕地流失整改工作。大力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 建立市、区(镇、街道)、村、组和农户五级“田长”责任体系。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按期推进高石碑、龙湾、后湖、熊口项目建设。根据《潜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方案》,开展总口、运粮湖、后湖3个砖瓦厂的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拟采用工程辅助再生的方式修复治理,预计修复面积6.03公顷。

(四)推进绿化,续写绿色生态篇章。完善城市主干道、绿色小游园、口袋公园、小景点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绿色总量。加快推进“虾稻共作”基地农田林网建设,新增绿化面积5000亩以上。以推进返湾湖湿地修复为主体,谋划全市自然保护地、小微湿地建设规划,编制湿地保护修复5年建设规划。落实林长制市级综合督查考核,充分发挥林长制监督考核作用,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

(五)提质增效,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完善自然资源和规划“一张图”,健全“多规合一”“多测合一”等业务协同平台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建设,深入推进“五证同发”。 全面推行“一码管地”,开展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规范高效、便民利企的土地管理新模式。全面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开展潜江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为2024年即将启动的潜江市智慧城市各专项应用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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