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规范林业植物新品种交易行为,增强全社会林业植物品种权保护意识,进一步做好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办法》,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建设,提高社会公众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依法查处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违法行为,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工作要点
(一)打击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生产或者销售林业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假冒林业授权品种的行为,以及销售林业授权品种时未使用其注册登记名称的行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查处涉及品种权的违法行为。
(二)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授权情况调查、摸底,重点登记授权品种的名称、品种权号、授权日期、培育人、品种权人等相关信息。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提高全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
(三)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利用送科技下乡、林业科技培训等形式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形成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知识普及的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合法使用林业植物新品种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宏君任组长,局机关负责科室、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各地林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具体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林业植物新品种权法律法规、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不断增强全社会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典型侵权案例,加大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
(三)强化督办检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各地林业植物新品种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做到安排部署有方案、具体实施有专人、工作落实有台账、工作亮点有总结,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查办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统计表
2.林草植物新品种权调查表
附件1
查办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 |||||||||||
案件类别 | 立案数 (件) | 办结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 | 案件信息 公开 | |||||||
结案数 (件) | 案值 (万元) | 罚没 金额 (万元) | 捣毁 窝点 (个) | 件数 | 人数 | 件数 | 公开率 | ||||
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 | |||||||||||
合计 | |||||||||||
附件2
潜江市林草植物新品种权调查表
序号 | 品种名称 | 所属属(种) | 品种权号 | 授权日期 | 品种权人 | 培育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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