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37570 主题分类: 政务督查;土地;林业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14:55: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6日 15:35:00 名  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26 15:35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 国土绿化

(一)造林绿化实施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481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845万亩,退化林修复0.2万亩,迹地人工更新0.436万亩。完成项目造林1.045万亩,其中2021年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项目(双重项目)人工造林0.3万亩,退化林修复0.2万亩;202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项目0.545万亩。

(二)主要做法

(1)认真谋划,明确任务。在省林业局任务下达之前,我们根据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结合年度森林覆盖率增长率指标,科学拟定造林绿化任务1.4万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造林绿化任务和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的通知》对造林绿化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

(2)高位推动,全民参与。3月5日,市委书记向斌,市委副书记、市长盛文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茂请,市政协主席黎喜斌,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严义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到247省道竹根滩镇段面参加义务植树,身体力行带领全市干部群众共同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号召全市各方面力量积极投身国土绿化行动。在市领导的带动下,全市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掀起造林绿化热潮,形成高位推动、部门互动、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携手为建设生态潜江再添新绿。据统计,全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次50.7万人次,植树180多万株,尽责率达91.2%。

(3)科学绿化,分类实施。一是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认真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科学确定造林绿化空间和位置,解决在什么地方栽的问题。二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大力推广乡土树种造林,解决栽什么的问题。老新镇通城河栽植杨树8000多株,高石碑镇兴隆河栽植水杉2800株,龙湾镇万福河栽植杨树1.2万余株,运粮湖管理区全区栽植中山杉1万多株,全市杨树、水杉、中山杉等乔木树种造林面积达86%以上。渔洋镇拖船埠村采用桂花、广玉兰、红叶石楠等园林景观树种对村主干道路、河渠、文体广场、林地进行全面绿化,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升,着力打造乡村旅游基地、红色教育基地。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多层次、多主体开展造林绿化,解决由谁来栽的问题。总口管理区、运粮湖管理区成立林业公司组织专业队伍造林,确保造林质量和标准,提升造林成活率。市交通运输局高标准推进234国道、318国道、247省道、001县道、安远大道等国、省、县道造林绿化,栽植美国红枫、梧桐、桂花等苗木近万株。

(三)主要成效

(1)乡村绿化显著提升。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推动区域治理,打造精品亮点,实现身边增绿,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渔洋镇拖船埠村、老新镇秀河村、高石碑镇老堤村等地着眼“四旁”空白地段,见缝插绿,做到应绿尽绿,成为全市乡村绿化的典范。

(2)河岸生态日益完善。完成汉江、东荆河岸线23.6公里绿化,造林1040亩,基本实现岸线绿化全覆盖,汉江、东荆河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呈现出一派林水和谐生态景观。

(四)存在的问题

1.由于连续干旱,部分造林地段造林成活率较低。

2.集体造林地段管护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影响林木保存率。

3.少数地方仍然存在利用耕地造林,有待整改。

二、保障项目用地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2022年在部分地市(州)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据了解,该项试点工作正在稳步审慎推进,暂未在全省全面开展。下一步,将在全省试点的基础上,按要求组织开展该项工作,,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新产业、新业态项目以及10大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今年我市以潜江市2022年度第34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渔洋镇农民建房用地3.36亩,批文号为鄂政土批[2022]1013号。

三、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

(一)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要求,健全耕地保护各项机制,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完善耕地保护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市政府出台了《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潜江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依据潜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潜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湖北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强化农田生态功能、提高城市生态品质作为目标,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合理制定2025年、2030年、2035年分阶段目标,科学确定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提出分区保护修复方向,编制生态修复规划,截至目前,我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文本已上报省厅审核,省厅审核完后,再提交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经再次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发布,分步实施。

(三)开展长江干支流10KM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潜江市长江干支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范围为潜江市汉江沿线10KM范围内的4个废弃露天矿山。本次生态修复工作完成了4个矿点共7个图斑的修复任务。共计修复面积达45.50公顷。截至目前,我市尚有未修复治理的废弃露天矿山5个,现已规划“十四五”期间治理,争取“十四五”内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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