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57) 整改情况公示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3-4412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11:36:0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11:36:04 名  称: 潜江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57) 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2-11 11:36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按照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有关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57)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湖北省建筑用石材生产行业快速发展,2019 年全省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产量较 2015年增加719%。督察发现,一些石材开采企业重开采轻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二、整改目标

完成建筑用石材生产企业排查,杜绝石材开采企业重开采轻修复行为。

三、整改措施

全面清理排查建筑用石材生产企业。

四、整改完成情况

潜江市为汉水复合冲积和湖水缓慢沉积而逐渐形成的平原。经查,没有建筑用石材矿产资源,无矿权,无建筑用石材采矿企业。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落实长江大保护,坚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确保我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11日—2023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联系人:熊伟,联系方式:0728-629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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