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的通知》(潜政办发〔2021〕14号)要求,现将我局涉及取消的22项市级证明事项、保留的8项市级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8日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序号 | 相关部门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实施基本情况 | 取消后办理方式 |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信证明 | 竞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时要提交资信证明 |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 | 金融机构 | 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管理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项目登记证明 | 地图审核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部门内部核查 |
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审批等 | 地震管理部门 | 工商部门 | 网络核验 |
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 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审批等 | 地震管理部门 | 发改部门 | 网络核验 |
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核准批复文件 | 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审批等 | 地震管理部门 | 发改部门 | 网络核验 |
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项目备案证 | 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审批等 | 地震管理部门 | 发改部门 | 网络核验 |
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工程勘察报告 | 办理抗震设防要求确定 | 地震管理部门 | 勘察单位 | 不再提交 |
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选址意见书 | 办理影响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 | 地震管理部门 | 住建部门 | 网络核验 |
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 办理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建设工程审批 | 地震管理部门 | 发改部门 | 网络核验 |
1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拟建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 | 办理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工程审批等 | 地震管理部门 | 设计单位 | 申请人主动承诺 |
1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权属证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环保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及部门间信息共享来核查 |
1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 集体建设用地转让、转租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来核查 |
1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券担保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来核查 |
1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图出版范围或者单项地图的批准文件;教学地图提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编写立项的证明复印件;编制试制样图所使用的资料来源说明和资料所有权单位同意使用的证明 | 申请地图审核 | 测绘主管部门 | 新闻出版部门、教育部门、申请人 | 不再提交 |
1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测绘作业证 | 测绘项目登记 | 测绘主管部门 | 测绘部门 | 该证明事项改由测绘部门内部信息共享来核查 |
1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证书、处理决定、调解协议、判决书和裁决书、土地登记资料等证明文件 | 办理土地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 |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 | 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来核查 |
1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 申请使用土地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及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来核查 |
1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调解书或判决书 |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人民法院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及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来核查 |
19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证书 | 因继承、赠与而发生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办理过户手续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 公证机关 | 不再提交 |
20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需要使用省外基础测绘成果的证明材料 | 申请使用省外基础测绘成果 | 测绘部门 | 测绘部门 | 不再提交 |
2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测绘项目证明文件 | 申请地图审核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申请人 | 政府内部信息共享 |
2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身份证明;资信证明 | 参加土地使用权拍卖 | 出让方 | 公安部门、人民银行 | 政府内部信息共享 |
潜江市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 | 相关部门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
依据名称、条文及内容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乡(镇) 级及其他 | ||||
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合同;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文件 | 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 | 《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 第九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村委会 | √ | √ | √ | |
2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土地使用权转让(转租)合同 | 集体建设用地转让、转租 | 《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第十七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申请人 | √ | √ | √ | |
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抵押合同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抵押的形式作为债券担保 | 《湖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第二十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抵押双方 | √ | √ | √ | |
4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合同书;技术设计书(复印件)或者项目说明书;人员名册 | 测绘项目登记 | 《湖北省测绘项目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46号)第十条 | 测绘部门 | 申请人 | √ | √ | √ | |
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矿床工业指标修订意见书;可行性论证报告 | 变更已备案的矿床工业指标 | 《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第五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矿山企业 | √ | √ | ||
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书面承诺、审批意见;矿产资源勘查任务书或合同以及矿区(水源地)开发建设的其他有关文件;可行性评价资料;备案文件 | 报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 《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第十条 | 评审机构 | 矿山企业 | √ | √ | ||
7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矿产资源储量结(重)算报告或闭坑地质报告;相关的生产技术、经济论证资料 | ①重新计算储量;②对已消耗和尚未采尽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结算;(③注销已采矿产资源储量 | 《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第十一条 | 评审机构 | 采矿权人 | √ | √ | ||
8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非营利证明 | 办理划拨用地手续 | 《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6〕38号) 第十六条 |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 产业主管部门、有批准权的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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