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制定科室(单位) | 证明用途 | 证明内容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事项类型 | 是否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 是否保留 |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
1 | 亲属关系证明 | 不动产登记中心 | 办理继承手续 |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社区及村民委员会 | 行政确认 | 是 | 是 |
2 | 婚姻登记证明 | 办理不动产登记 | 是否有共有人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民政部门 | 行政确认 | 是 | 是 | |
3 | 结婚证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的证明 | 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 | 共有人身份信息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民政部门 | 行政确认 | 是 | 是 | |
5 | 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书 | 建筑规划管理科 |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1.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对于规划设计指标、日照影响评价、建筑面积、安全间距、竖向设计、管网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设计以及规划方案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等内容实行告知承诺制。 2.对于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小型低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签订承诺书后,可直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仅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对规划方案进行实质性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申请人 | 行政许可 | 是 | 是 |
6 | 水电气外线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告知承诺书 | 办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 | 水电气视网外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建设单位作出承诺,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申请人 | 行政许可 | 是 | 是 | |
7 | 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 林木种苗管理站 | 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1. 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2. 具有与林草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3. 具有林草种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4. 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的,还应当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且不属于耕地的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 | 《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九十三条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申请人 | 行政许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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