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084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10:45:14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7月03日 10:45:14 名  称: 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3 10:45 来源: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潜土资党发〔20177

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关于印发《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各支部:

《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市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关乎党长期执政的宏伟事业,是一场艰苦的持久攻坚战,必须克服浅尝辄止的心态,拿出长抓的韧劲、严抓的狠劲,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向中央、省委、省厅党组、市委和市局党组对标看齐,切实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职能作用,党支部书记要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主动认领责任清单。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全面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市局到乡镇所,从领导班子集体到书记到其他班子成员,坚持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形成具体明确、环环相扣的闭合链条。各单位要抓紧制定、主动认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明确到岗、具体到人,落精落细、落实落地。

(三)创新方法督导落实。要充分利用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主题党日活动等阵地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让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自身责任,提高履职能力。要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四风”反弹、建设领域违规等关键问题、关键节点、关键环节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市局党组要带队开展主体责任督导调研,推动主体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要开展年度履职报告、集中评议、廉政谈话,年底对照清单结硬账。对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以严实的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各支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32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7324日印发

中共潜江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19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湖北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鄂发〔2016〕13号)、《中共潜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律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014〕10号)等党内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市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市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市局党组领导班子承担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每年度市局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省厅党组和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办法。(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2.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3.每年制定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落实。(刘泽勇同志负责)

4.严格落实纪实制度,加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每年与各单位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调研不少于2次,与联系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5.发挥市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每年至少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6.每年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在全系统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健全和完善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7.每年12月底前向省厅党组、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二)选好用好干部。

8.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提名动议关、资格条件关、程序步骤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崇实干、敢担当、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杜钢同志负责)

9.每年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对下级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1-2年分级分类检查一遍。(杜钢同志负责)

10.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失职、失察等实施责任追究。(杜钢、刘泽勇同志负责)

1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组织调整,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杜饮同志负责)

1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职尽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发现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及时报告。(杜钢、刘泽勇同志负责)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市局实施方案,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纪律审查、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董尚华同志牵头,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

14.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细则、市局实施方案和纠正“四风”工作,对作风建设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刘泽勇同志负责)

15.督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履职尽责,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每年部署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防止和纠正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问题。(杜钢、刘泽勇同志负责)

16.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杜钢、刘泽勇同志负责)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董尚华同志牵头,杜钢、刘泽勇同志负责)

18.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局党组专题研讨班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局领导进行授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强化各单位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杜钢同志负责)

19.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综合规划、组织领导、协调督办、检查考核。每年明确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组织实施。发现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刘泽勇同志负责)

20.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刘泽勇同志负责)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党规党纪、从政道德等纳入市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贪、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刘泽勇同志负责)

22.把党内监督和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加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积极推进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董尚华同志牵头,其他局党组成员各负其责)

23.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通道。(董尚华同志牵头,杜钢、刘泽勇、胡亚平、喻绍国同志负责)   

24.针对上级检查、信访等渠道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刘泽勇同志负责)

25.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同时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刘泽勇同志牵头,其他党组成员各负其责)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26.领导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全面落实“两为主”和“两覆盖”,增强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27.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28.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定期了解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理、纪律审查、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等情况,协调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重要问题。(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29.自觉接受中央、省委、市委巡视监督,积极配合中央、省委、市委巡视组开展工作。对巡视反馈和移交的问题认真整改和办理,按时报告整改情况。(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30.加强对市局巡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市局巡察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董尚华同志牵头,刘泽勇同志负责)

二、局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

市局党组书记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政治责任,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加强研究部署。

1.主持召开市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省厅党组和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2.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3.就贯彻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省厅党组和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作出指示、批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举措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准确把握廉政状况。

4.加强对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与新提任领导干部任职谈话,明确提出履行“两个责任”和廉洁从政的要求。

5.每年至少赴联系单位开展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向市局党组提出建议。

6.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题,围绕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情况开展对照检查。

(三)大力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7.发现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省厅党组和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8.支持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问责追责。

9.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对市局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督促执纪执法机关抓紧办理。

(四)高度重视廉政教育。

10.带头接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1.部署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主题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12.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五)带头开展检查考核。

13.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对被检查的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4.支持和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六)做廉洁从政表率。

15.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市局实施方案。

16.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8.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促思、以学促进,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

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应当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落实到哪里。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有针对性地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3.每年至少赴分管单位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研究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对策建议。

(二)支持查办案件。

4.发现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组和市纪委驻市委办纪检组报告。

5.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分管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6.加强对分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发生重大腐败问题或者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支部相关领导责任。

7.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8.指导督促分管单位对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参加检查考核。

9.每年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对被检查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0.对分管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综合排名靠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五)严格廉洁自律。

11.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市局实施方案。

1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

13.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4.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学促思、以学促进,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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