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的总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流程,创新审批方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全面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7号精神,确保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技术,全面推进我市国土、房管、税务部门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体制机制创新,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模式,使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目标
2018年7月13日前,完成对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流程整合,明确受理所需材料目录清单、办事流程图和服务指南,并开展试运行工作。
2018年7月下旬向社会公布,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全面开展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 “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新模式,实现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抵押权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1个窗口受理、10个工作日内出证”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为保障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 “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工作顺利进行,相关责任单位应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统一窗口受理。将原分置的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服务窗口统一在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设立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业务。以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所需的申报材料为基础,按照不缺、不漏、不重复原则,统一制作申报材料目录并对外公布。国土部门负责一次性收取房屋交易、税收申报和不动产登记所需全部材料。
(二)优化工作流程。国土部门统一收取、核对申报材料,完成影像扫描及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平台,房管部门、税务部门通过信息联网平台调取登记信息,三个部门并联同步办理。交易、纳税、登记受理当场完成审核,并将结果统一反馈至窗口,窗口人员一次性完成面签、税务前台主动呼叫交易人缴纳税费、同步将税费缴纳信息反馈给信息联网平台。登记部门完成登记审核后,通知用户领取登记结果。
(三)信息互换共享。房产、税务、国土部门要按照信息共享要求,升级改造各自信息系统,实现交易、税务、登记信息自动交换、实时共享。电子数据和影像资料实时传输,部门之间信息交换通过后台进行,变“群众窗口间来回跑”为“数据部门间网上走”。
(四)办理结果互认。房产、税务、国土部门互认办理结果,房产、税务部门完成不动产交易、税收后,应当将结果由各自系统自动写入信息联网平台,对交易未通过或税收未缴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将相关登记信息系统自动写入信息联网平台,房产、税务部门各自通过系统自动写入信息联网平台自动读取登记办结信息。
(五)材料统一归档。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房产、税务、国土等部门按照各自规定对需要存档的申报材料、审核材料及办理结果等分别进行存档,共性(重复)资料由国土部门统一收集存档,数字档案(包括影像档案)与房产、税务部门共享。对确需查阅或调用纸质资料的必须按国土部门档案查阅或调用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机制。市国土局作为“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等业务并联流程的优化和运行,以及一次性告知、集中核对、统一归档和制证发证等工作;市房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相关资料核对、审批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机制。房产、税务、国土部门应对各自办理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效率及办理结果承担责任。全过程“最多跑一次”统一设在窗口受理确认环节,部门之间信息交换应当通过信息联网平台进行,房产、税务、国土部门在其他任何环节都不能要求申请人再跑一次。
(三)明确保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模式,按人员、设备、待遇等要求配齐配强窗口力量,指派业务骨干进驻窗口,确保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等事项按规定办理时限完成。
(四)明确容错免责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提高工作标准、提高担当勇气、提高落实速度"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的若干意见》精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对因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而突破常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容错免责。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改革是市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点突破领域,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体现行政审批平台集中优势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整合部门资源、创新行政审批办件模式的有效载体,有利于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政务成本,方便企业群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 “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改革创新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实现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模式涉及部门多、协同性强、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对抵制或消极对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或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要进行问责。市财源办负责“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好群众办事,有序推进改革;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税务局应当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推行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模式,是对部门审批资源的有效整合,有利于提升审批窗口间互助协作。各审批联办服务窗口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最短的时间内理顺流程,完成磨合,充分发挥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一网覆盖、集成服务”机制的最大效益。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最多跑一次”服务模式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开展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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