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抓好“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凝聚起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正能量,经局党组研究,现印发《党组成员正风肃纪十条禁令》。
局党组成员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守住底线、筑牢防线、不踩红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纪律上的规矩人、工作上的明白人、生活上的干净人。
今后,凡有违反十条禁令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党组成员正风肃纪十条禁令
中共潜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19年4月23日
党组成员正风肃纪十条禁令
一、严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步调不一,自行其是、阳奉阴违。
二、严禁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妄议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集体决策。
三、严禁对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安排消极懈怠、推诿搪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四、严禁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擅自做主,先斩后奏。
五、严禁对局党组研究的人事、财务、项目等重大事项“讨好卖乖”“跑风漏气”。
六、严禁将主管的工作、分管的科室和联系的单位当作私人领地,任意妄为。
七、严禁以人划线、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小山头、小圈子。
八、严禁本人及家属子女亲友参与本部门相关项目建设和中介服务活动。
九、严禁徇私枉法,以各种变通的办法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办理相关手续。
十、严禁接受基层单位和管理相对人的钱、物或宴请招待,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友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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