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985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05日 00:00:00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07月05日 00:00:00 名  称: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07-05 00:00

 

3月4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从成立至今,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条主线,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全力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围绕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1.全面推行“四办”清单制度。以湖北省行政职权和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为基础,全面梳理各地各部门“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网上一次办好、现场一次办好、网上受理现场一次办好的事项比例不断提升。推动重点高频事项“一次办”,梳理高频事项100项,正在筹建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实现高频事项网上办理。

2.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建设覆盖市、镇、村三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全市已实现省、市、镇、村四级政务服务网连通工作,涉及1个市级区划、47个部门、23个区镇办事处(潜江经济开发区·竹根滩镇单独配置)、426个村级区划,市、镇、村三及共发布12740个事项(依申请事项8856项,行政职权事项3884项),可网办事项8626项,可网办率为97.7%;开通网办事项8378项,开通率97.1%,通过政务服务网办件11752件。一季度、4月、5月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我市均名列直管市第一。 

3.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同”事项标准,组织开展事项认领工作,提高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精细化程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探索套餐式集成服务创新,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重构事项流程,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

4.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对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认真梳理,形成了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目录》,我局对16个部门报送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进一步梳理汇总,形成了《潜江市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经清理复核,我市涉及调整证明事项共16个部门66项,其中不再提交证明事项22项,政府部门间网络核验事项36项,政府部门内部核查事项8项。

5.推进“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研究制定了《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工业项目报建申请材料清单》,从工业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证的全流程进行梳理,全事项进行调整,报建申请材料由改革前的81项,精简压缩为45项,其中企业只需提供要件31项,同时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名义发至各部门遵照执行,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确保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

(二)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主动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服务。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到企业和园区开展服务。为长飞科技、新硅科技、张金服装产业园等项目上门服务42次,预约延时服务43次。成立了项目代办专班,部门代办员加强对区镇处代办员的指导协调,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半年来来,共为15家企业代办审批服务事项40余件;召开联席会议6次,协调解决问题20余个。

2.优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起草了《潜江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服务链条,将项目审批流程分为项目立项、征地报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五个阶段。明确每个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各项审批手续。对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全程帮办、即报即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各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并联审批服务,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

    3.建立长效机制,提高会审质量。组织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深入各区镇处,帮助投资方准备申报材料,项目会审实行资料主件齐备随时会审。截至目前,共召开项目落户会审会议8次,有10个项目通过了落户会审,固定资产总投资额近14.47亿元。

4.落实收费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印发<潜江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潜价费〔2018〕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的收费项目进行适时动态清理。经过清理,共保留9个部门及水、电、气、有线电视的收费项目35项。将这些收费项目的性质、依据、标准等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并印制“窗口收费明白卡”,实行大厅一次性缴费。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按照市相关优惠政策实行先服务、后收费,按统一标准执行“打包收费”。截至6月底,为5个招商引资项目执行了“打包收费”,应收194.47万元,实收16.53万元,实收额占应收额的8.5%。

5.加强协调配合,调度解决问题。对省督办的重点项目、通过落户会审的工业项目,市领导包联的重点项目,中心建立审批服务工作台账,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会诊,并建立项目服务工作微信群,将审批部门、属地单位经办人员一体纳入,随时掌握审批手续办理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审批手续办理时限压缩三分之一以上,进一步提高项目服务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共调度重点项目30个,协调解决项目手续办理问题20余个。

(三)围绕提升质效,规范政务大厅管理。

1.督促部门授权,发挥集成优势。向各窗口单位发送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的函》,组织召开了窗口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各窗口单位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窗口各项工作的衔接和过渡,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认真梳理进驻大厅事项,明确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并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更好的发挥窗口集成服务优势,避免办事人“两头跑”、“多头跑”。

2.立足机构改革,优化窗口布局。5月20日-23日,我局结合机构改革中各职能部门名称变更和职能划转情况,对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目前,市政务服务大厅进驻窗口单位24家,进驻公共服务企业6个,设置40个办事窗口,进驻窗口工作人员89。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分大厅共进驻事项272项(全市共276项)。

3.借鉴先行经验,创新服务模式。为加快推进政务大厅“综合窗口”设置工作,我局结合在嘉兴、宁波、贵阳等地考察学习了解的经验做法和我市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条件,草拟了《潜江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办理方案(讨论稿)》。拟将大厅所有窗口整合为“商事登记”、“基础建设”和“社会服务”3个主题办事区域,并在各办事区域设置“主题”综合受理窗口,配置服务评价设备,为设置“全科”受理窗口奠定基础。

(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推行“人脸识别”,严格标后管理。对政府投资额400万元以上、工期60天以的中标企业,在施工现场推行“人脸识别打卡”。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实行工作日打卡制,打卡机的后端同时安装于招标人和公共资源局,既帮助招标人精准实时掌握管理人员到岗情况,也利于监管部门的精准监督,全市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转包分包等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2.强化信息公开,保障阳光行政。对所有招投标项目制作“招投标电子身份证”,市民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查询项目批复、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示、合同履约等内容,保障了市民知情权,强化了公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行政。

3.开展开门履职,强化公众监督。践行“阳光开放”的理念,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制创新。广大市民走进招投标现场,全程见证监督开标、评标全过程,并将见证监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制作2期《招投标全视角》系列视频,将开标评标现场对外公布,社会反响热烈。人民网、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

4.开展制度清理,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目标,从5月份开始深入开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消除妨碍市场统一、制约企业发展、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目前已经清理相关制度17项,拟对1项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5.聚焦重点工程,开展联动执法。部署开展“厕所”革命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6.强化交易监管,曝光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和赤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一经查处,坚决曝光。今年以来,共查处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1次,约谈评标专家3人,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企业3家。将查处通报在省局信用平台、市局网站公开曝光,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完善体制机制,深化从严治党。一是重新调整设立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按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强化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2.做好规定动作,推进作风转变。一是以“三会一课”、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自觉。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在“端午”、“五一”等重要节日期间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时时提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在全局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活动,深入查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3.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运行、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党建党务、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完善“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一是按照前期调整的市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有关通知要求,统筹各部门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二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以及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路径,形成责任清单,实行挂图作战。三是建立工作督办机制根据工作任务清单,每月月底为节点,召开碰头会,研究磋商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督办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实施推进“工业项目5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按照我市《潜江市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潜政办发〔2019〕4号)要求,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工业项目报建申请材料清单》相关要素标准推进实施。二是协同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多评合一”、先建后验、“标准地”出让等具体改革事项,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取得实效。

(三)提升政务大厅服务功能。一是按照《湖北省“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要求和我市政务服务大厅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潜江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办理方案(讨论稿)》,为落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要求建立工作规范。二是按照《湖北省“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政务服务大厅软硬件设施提出的要求,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建设政务大厅评价和叫号系统。三是加强政务大厅窗口管理,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四)继续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的建设和运用。一是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地各部门的轮训,组织一期潜江论坛,持续加强理念、业务、操作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工作意识,提升业务本领。二是推进系统对接和数据互通。着力推动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网络通、业务通、数据通”。三是强化政务服务“一张网”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提高企业群众网上申报率。四是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督办。稳步开展市级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排名,以考核排名促进各地各部门开展网上办理,在网上办理的过程中再加以完善。

(五)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一是抓好“人脸识别打卡”,严格标后履约管理。二是继续发放招投标身份证,保障市民知情权。三是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对相关制度清理汇总后,提出拟修改、拟废止等意见,经省局同意后严格执行。四是认真开展“厕所”革命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在前期完成22个乡镇、3个市直涉及单位自查工作汇总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抽查检查。五是深入开展好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六是进一步探索联合执法、案件协办长效机制,加大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分包力度。

(六)着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开展各项基础工作的摸底。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情况、政务服务事项和监管事项的各种要素情况、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摸底。二是报请市政府研究明确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三是开展数字政府整体规划设计工作。四是按照省政府要求逐步开展“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多应用”(即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基础数据库、大数据中心、大数据能力平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应用、12345在线服务热线应用、“一窗”受理系统应用)支撑体系建设。

    (七)统筹推动其他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抓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抓好“多证合一”改革工作,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继续抓好收费清理改革,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着力减轻企业各类负担,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继续抓好职业资格清理改革,积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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