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598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16:04:5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7日 16:04:58 名  称: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9-12-17 16:04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3月4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从成立至今,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条主线,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全力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2019年主要工作

(一)围绕发展大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1.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报请市政府调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同时,从部门到各区镇、村都组建了政务服务工作专班,形成了至上而下的网络。在此基础上,对标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通报排名要求,建立了我市一张网考核通报制度,运用考核指挥棒倒逼工作推进。

2.推进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方案》的要求,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工作。邀请具有资质和经验的规划设计企业对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现状进行调研,结合实际编制《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力争在年前完成。按照相应的规划推进数字政府“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多应用”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加快推进自建系统与一体化平台对接。按照“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工作要求,对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优化全政务服务“一个门户、一个业务办理系统、三大支撑平台”架构。积极协调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平台两个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和对接,加快推进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十统一”功能

4.启动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建设。完成鄂汇办潜江旗舰店招标,启动旗舰店建设,将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便民服务事项和高频事项纳入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力争在年底前完成200项服务接入鄂汇办潜江旗舰店,逐步提升市民“掌上办”体验。

5.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是建设覆盖市、镇、村三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已实现省、市、镇、村“四级联通”。按照“四级四同”的新要求,组织市直各部门在湖北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逐一认领国家发布的事项,领取事项数1254项,已发布1132项,122项待补充。二是在完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全市所有业务系统“十统一”功能后,一方面大力宣传推广“一网通办”,另一方面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培训和督办,提升我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6.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按照行政审批事项“四级四同”事项标准,组织开展事项认领工作,提高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精细化程度,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探索套餐式集成服务创新,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跑多个部门、排多个窗口、交多次材料等问题,重构事项流程,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

7.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对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认真梳理,形成了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目录》,我局对16个部门报送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进一步梳理汇总,形成了《潜江市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经清理复核,我市涉及调整证明事项共16个部门66项,其中不再提交证明事项22项,政府部门间网络核验事项36项,政府部门内部核查事项8项。

8.完善监管职责,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归集根据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我市推送监管数据总量17942条,其中监管行为5563条,投诉举报1534条。为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线奠定了数据基础。

(二)创新服务方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1.统筹协调实施,持续推进“3550+100”改革。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按照全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我市目前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五个环节审批事项已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探索推进“政银合作”,指导银行开展“营业执照无偿代办服务”投入28万元开发食品药品电子化审批系统,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2压缩登记办理时限按照国办发8号文件和鄂政办电57号文件精神,草拟了我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现已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经济实体企业首次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查封、异议、注销登记和公告即时办理。

(3)持续推进工业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印发了《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潜政办发〔2019〕25号),并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分为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类(核准类、备案类)配套制定了审批流程图;印发了《潜江市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潜政办发〔2019〕4号),并配套制定了《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改革审批流程图》和《工业项目报建申请材料清单》。二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按照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审批模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各阶段牵头部门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申报表格、申报材料目录。印发了《潜江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潜建审改办〔2019〕1号)、《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窗受理”管理暂行办法》(潜建审改办〔2019〕2号)、《潜江市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程序及审查办法》(潜建审改办〔2019〕3号)和《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事项清单、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潜建审改办〔2019〕4号)。通过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为推动项目审批服务提供制度供给和顶层设计。

     2.围绕项目建设,推动配套制度改革。一是开展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印发了《潜江市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方案》(潜职转发〔2019〕2号),充分发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综合协调职能和平台优势,按照“一个代办项目、一套服务手册、一个最优流程、一个推进团队”的工作模式,建立由市职转办统一组织实施、项目建设主体具体负责、审批部门密切配合的审批手续代办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推进工业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我市工业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我局起草了《潜江市工业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方案》中明确对通过发改部门审核,符合备案准入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在先行取得规划设计条件、土地成交确认书、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后,由投资企业提出申请,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一窗受理,企业做出承诺后,市住建局先行发放施工许可,企业即可自主依法依规开展建设;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各项配套制度。整体推进“多规合一”、区域统一评价、“标准地”出让等配套制度统筹实施。目前已完成“多规合一”项目信息库建设;一区五园环境影响评价、矿产压覆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3.提升服务效能,推进项目会审工作。今年来,我局积极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潜江市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优惠措施若干规定》(潜政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规范实施,积极服务,实行先服务、后收费,按统一标准执行“打包收费”。截至2019年10月底,组织工业项目会审会议13次,共有24个项目通过落户会审,享受招商引资政策,固定资产总投资额约45.7亿元。为8个招商引资项目执行了“打包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4.主动提前介入,做好部门服务企业采取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措施,到企业和园区开展服务。为长飞科技、新硅科技、张金服装产业园等项目上门服务40余次。组建了全市项目代办员工作团队,加强对区镇处代办员的指导协调,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建立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今年来,为15家企业代办审批服务事项40余件,召开联席会议6次,协调解决问题20余个。

(三)规范大厅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1.优化窗口布局。结合机构改革后各职能部门名称变更和职能划转情况,对市政务服务大厅布局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市政务服务大厅共设置3个主题服务区,增设了咨询导办区、自助服务区两个功能区域。共进驻27个窗口部门和企业(其中进驻部门22个,进驻公共服务企业5个进驻窗口工作人员100人,40个办事窗口

2.强化事项进驻。多次组织召开窗口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各窗口单位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事项,并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规范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各分大厅办理,避免办事人“两头跑”、“多头跑”。

3.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发挥大厅集成办公优势,在大厅二楼增设了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综合窗口,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置接入服务的审批事项按审批关联性和并行审批原则,实行工程报建审批手续“一条龙”服务,为后期设置“全科”受理窗口打下了良好基础。

4.完善服务功能。为进一步完善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我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启动了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将在大厅实现咨询导办、自助查询、综合受理、服务评价、综合分析等功能,并能实时与全省“一窗受理”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能有效提升办事效率,规范审批行为。

5.强化大厅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窗口管理和业务办理制度,对窗口的工作职责以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考勤纪律、服务规范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坚持每天不定时人工巡查和全天候视频监察,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专项整治,通过开展自查、督查和群众监督等方式,深入查找全市政务服务机构在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等问题和类似问题,坚决纠治,积极营造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四)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打好科技支撑蓝色牌,充分运用电子化科技手段,让服务更高效,让监督更精准。围绕“平台建起来,系统联起来,数据用起来”的目标,以“信息资源整合”为重点,以电子化平台建设为支撑,全力推进全程电子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今年元至10月,完成进场交易项目334个,交易额33.30亿元。 

    1电子交易平台规范运作。着力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标、网上公布结果、网上发放中标通知书,全程网络留痕,我市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占总额85%。推行招标文件模板化后,遏制了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公平条款,避免“量体裁衣”,能有效避免人为因素干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两地评委在网络上共同评标,有效规避熟人圈风险和旅途辗转风险。

    2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出台《重点项目进场交易“绿色通道”办理办法》,成立重点项目服务专班,为工业园区、龙虾节、东荆新区、扶贫项目等重点项目做好服务保障。共参加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30余次,主动上门对接服务20余次。

3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消除妨碍市场统一、制约企业发展、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目前已经清理相关制度19项,废止3项,拟对1项制度提出修改。

    2.打好阳光开放绿色牌,开门履职全透明,让所有的流程都曝晒于阳光之下。

    1发放招投标身份证。对进场交易400万元以上招投标项目制作“招投标电子身份证”,市民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可查询项目批复、招标公告、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示、合同履约等内容,保障了市民知情权,强化了公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行政。

    2开门履职,强化公众监督。践行“阳光开放”的理念,积极探索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制创新。广大市民、网民、招投标协会会员代表走进招投标现场,全程见证监督开标、评标以及标后履约全过程,并将见证监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制作了2期《招投标全视角》系列视频,将开标评标现场对外公布,社会反响热烈。人民网、湖北电视台、湖北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

    3.打好监督执法黄色牌,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维护法律法规权威。

    1继续推行“人脸识别打卡”,严格标后履约管理。对政府投资额400万元以上、工期60天以的中标企业,在施工现场推行“人脸识别打卡”。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实行工作日打卡制,打卡机的后端同时安装于招标人和公共资源局,既帮助招标人精准实时掌握管理人员到岗情况,也利于监管部门的精准监督,全市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转包分包等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2聚焦重点工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部署“厕所”革命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聚焦“五大攻坚行动”、“四个一批”工程,重点检查2018年以来由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按市政府规定必须招标的。截至目前,完成22个乡镇、3个市直单位涉及“厕所革命”项目自查工作汇总,和全市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

    3对不良行为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一经查处,坚决曝光。今年以来,共查处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1次,约谈评标专家6人,查处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企业4家。将查处通报在省局信用平台、市局网站公开曝光,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五)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新机构职能定位和全局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运行、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党建党务、宣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推动工作顺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继续深化从严治党。一是重新调整设立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二是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按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三是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列席党组会议制度》、《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强化对不良作风的刚性约束,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3.深入推进作风转变。一是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三会一课”、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送学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在“元旦”“五一”“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时时提醒,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三是在全局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活动,深入查找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优秀共产党员”、“服务之星”、“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在全局上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2020年工作安排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是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考核通报指标要求进行任务细化,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是加快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速部署应用电子证照库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真正让“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一方面全面推广运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检查。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手段,推进“互联网+监管”,实现监管触角的有效延伸,打造“智慧监管”,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按照“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工作要求,对市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优化全政务服务“一个门户、一个业务办理系统、三大支撑平台”架构,加快实现“十统一”功能(统一访问入口、政务事项、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共享平台、电子印章、在线支付、邮政速递、互动评价、网络支撑),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全面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建设完成,“一网通办”全面实现。

(四)有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数字政府建设顶层设计,《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方案》、《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编制完成。按照规划方案逐步推进“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多应用”项目建设,加强监管数据中心建设。

(五)加强政务信息化和政务信息资源管理。有序推进市直各部门信息化向电子政务外网、市级政务云平台迁移,实行信息化基础集中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对政务信息化和政务信息资源的管理,杜绝“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

(六)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规范大数据建设运营机制,加强对大数据的应用管理。对标省政府要求,启动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制订《潜江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为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有序承接市电子政务办相关工作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行业普法,促进阳光行政。一是加强招标人的法纪意识,促进“应进必进”。将招投标法律法规纳入“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清单。二是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加大案件警示教育力度,强化法纪震慑,继续办好“招投标监督眼”专栏。三是继续扩大社会监督,促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深入推进“互联网+”,提升服务质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二是全面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力争全流程网上交易达90%以上。三是加强数据比对,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对造价软件编码、制作编码、IP编码进行相同性比对,为打击围标串标提供线索。

)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对评委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评标质量。对新征集专家和近2年未参与培训专家进行培训,对不能适应评标需要专家进行清理;二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备案管理,完善交易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一)打击失信行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投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实行信用承诺,并加强承诺管理,对违背承诺的主体,取消其进场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上网公布,做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特别是加强中标企业履约管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对重点项目开展“人脸识别”打卡、招投标“身份证”公开。

十二)凝聚监管力量,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对各部门案件查处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执法,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厕所革命”项目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打击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持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

(十三)进一步规范窗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一方面要加强窗口日常巡查和视频监察及时处理窗口违规违纪问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健全窗口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直接量化分解到窗口个人。

(十四)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党建领导。继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十五)统筹推动其他重点任务落实。持续进行“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完善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各项配套措施统筹实施,推进区域统一评价、“标准地”出让、多规合一等配套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审批改革和项目全程代办服务制度落实;常态化梳理政务服务网事项认领,完善事项标准化填报和服务指南更新;健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继续抓好收费清理改革,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着力减轻企业各类负担,不断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积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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