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3177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11日 15:14:2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11日 15:14:25 名  称: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8-11 15:14

今年以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扎实做好规定疫情防控任务的同时,充分利用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条主线,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全力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全力服务全市疫情防控。

1.全员动员,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

为助力全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第一时间组建了以局党组书记为队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队,全体队员不顾个人安危,“舍弃小家,守护大家”,迅速进驻5个驻点村疫情防控一线,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后期根据市防指的安排部署,防控工作队又深入社区、企业开展防控工作,协助做好社区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2.搭建平台,做好疫情防控大数据支撑。

 一是部署支撑疫情防控软件平台。按照省、市防指运用大数据支撑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迅速衔接技术公司于2月14日完成疫情防控大数据展示决策平台、疫情防控数据填报平台、“易登记”卡口管理平台三项软件平台地部署。并通过平台管理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及时为市防指在决策过程中提供全面、精准、及时的数据支撑。截止健康码上线停用“易登记”管理系统为止,共有334597人次通过“易登记”管理系统记录通行轨迹,平均每天有21708人次在检查点通行。通行人员接触情况均已记录,如有异常,即可按照记录进行分析和追踪。

二是推进全省统一健康码应用。为加快推进健康推广应用,我局一方面从加大宣传推广应用力度入手,报请市防指下发关于宣传推广健康码工作的通知和通告,编制了每日健康打卡操作手册,在局门户网站挂接了健康码系列宣传和操作手册,多次编发短信向全体市民进行宣传推广。另一方面,组织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政府信息中心、12345市长热办等部门,优先为急需返岗人员赋码,便利人员出行、企业复产。同时,科学按照分区分级做好健康码发放工作的要求,理顺了健康码发放责任分工,明确了健康码红、黄、绿码对应的赋码、转码流程和方法,建立了各地各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健康码便利人员出行提供了机制保障。

3.创新方式,做好疫情期间服务工作。

一是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力争办事不出门。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登陆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手机APP,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少出门、不出门,网上办、掌上办。二是开展预约办、延时办,确保人员少聚集。在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的同时,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大厅线下办理工作方案》,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特殊紧急事项实行预约办理和延时办理服务。发布了全市各审批服务部门的预约办理咨询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及时查询,加强了实体大厅入口管控、消毒消杀和日常巡查工作,统筹做好预约办理人员分流办理,确保了线下办理事项“好办、快办、安全办”。三是畅通线上线下交易渠道,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不断档”。制定下发了《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以及《远程开标操作手册》等,积极谋划开通疫情期间招投标绿色通道,采用专人专班对接项目、网上办理等方式开展项目开评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断档”、服务“不掉线”,积极为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1至6月,完成进场交易项目149个,交易额21.73亿元。共预约办理各类咨询业务40余次、发布各类公告346条。

(二)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1.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提供复工复产平台支撑。按照全省统一的模式,对接省平台开发公司,在省政务服务网上线我市“复工复产”线上审批专栏,方便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查阅复工复产审批相关政策,为推动企业不见面快速审批奠定基础。二是优化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协调审批部门持续优化企业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全面实行申请“一口受理,并行办理”,形成了事前一次告知申请材料,线上线下统一受理申请,事中审批部门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事后及时送达审批结果的审批模式,提高了复工复产审批效率审批效率。

2.对标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

一是落实“四级四同”事项标准。推进我市各部门同一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事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及时调整完善办事指南,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和兜底性表述,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源、同步,为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开展“四办”清单梳理。全面梳理和动态调整“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涉及全市37个市直部门2037个事项,共确定“马上办”事项1130项、“网上办”事项923项、“就近办”事项633项、“一次办”事项1078项,通过明确事项类型,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提升服务效率。三是开展政务大厅升级改造。对标《湖北省统“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工作指南》关于政务大厅统一规划要求,调整了大厅功能布局,增加了咨询导办区,启动了市政务大厅升级改造项目,目前已完成了大厅配对叫号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绩效分析系统部署工作,为后期大厅规范化服务奠定了基础。

3.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一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行“一窗联办、集中服务”,在实现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五个环节审批事项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开设“210服务企业开办专区”,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二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潜江市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和《潜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图,完善表单设计,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责任,施行申报材料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材料内部流转,联合图审,统一验收,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稳步推动“一事联办”。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梳理“开饭馆、开网吧、开药店、开旅馆”四个主题集成事项进行部署,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四是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将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截至目前市直36个部门、23个区镇处、426个村均实现联通,全市“一网通办”的渠道已经搭建完成。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协调相关网络和基础计算、存储资源,部署全省统一的“统一受理平台”,加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数据支撑体系建设,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和省相关平台的对接,督促各实体大厅加快与省“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渠道畅通。建设了市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子证照平台已归集证照模板289个,批文类模板104个,采集电子印章83个,备案64个,归集电子证照类数据150329条,批文类2889条,合计153218条。数据共享平台明确需求清单95类,责任清单195类,采集数据3003897条。五是积极推进“掌上办”。将服务从“线下办”、“网上办”向“掌上办”、“指尖办”延伸,启动了政务服务手机移动客户端“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建设,目前已成功部署215个便民服务事项。

(三)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1.迅速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编制。

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元月正式启动。我局在完成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招标工作后于4月14日启动了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调研工作,并于5月中旬前完成对市直35个市直单位、3家运营商以及省数字政府建设7家承建商地调研,在此基础上于6月底完成了《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同时启动了《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和《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主体框架的设计,预计7月底完成规划设计并启动报审程序。

2.有序推进数字政府重大基础项目建设。

为贯彻落实加快新基建有关要求,对标《2020年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积极谋划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基础项目建设。围绕省政府相关安排,按照全市“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架构,筹划大数据中心基础建设项目,围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在做好项目规划的基础上,报请市发改委批复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化政务服务建设两个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积极推进两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目前两个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正在启动招标工作。

3.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管理。

为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统筹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按照《潜江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潜江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加强对市直部门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工作,从源头加强对项目建设方案的管理,加强各部门已建信息化设施的重复利用,确保不再新建“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以避免重复投入,为推进数据共享管理、节省财政资金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1.扎实做好省委巡视问题整改。

一是建立台账。5月8日前,我局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住建、交通、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将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线索清单进行进一步调查、了解与核实,建立了整改台账。二是组织部署。在5月11日前,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并下发潜江市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方法步骤和整改时限,指派专人联络。按照每天一督导、三天一汇报、每周一总结的工作机制要求,工作专班每天对整改对象进行督导指导,每三天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案审会,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重点进行部署,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整改落实。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相关问题整改基本完成。共约谈通报招标代理机构14家;约谈通报评委5人;通报批评约谈相关工作人员87人;查处市园林局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案,上海美术设计有限公司、长沙锄禾展示展览有限公司围标串标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共罚款32.2737万元,限制在潜投标企业2家。

2.聚焦重点工程加强执法检查。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督促中标企业诚实守信,切实履行投标承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专班对“广华地区国有企业分离移交居民小区公共设施维护改造项目”22个工程项目标段进行了3次标后履约检查,共发现9个标段不同程度存在不按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诚信履约等问题。对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源鸿建安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严重违约中标单位给予了通报;对湖北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麻一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对项目经理进行了约谈;对项目建设单位广华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放管服”改革力度有待加强。审批流程优化和政务服务事项行使层级还需进一步梳理和明确;监管数据应用能力不足,尚未形成常态化监管数据更新机制;政务服务能力受场地限制导致功能分散,进驻事项不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不彻底,审批服务“一表申请、一链办理”格局尚未形成,“只进一扇门”的情景式审批服务受限。

二是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还不足。市级自建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滞后,导致事项系统串联不够;“鄂汇办”移动端高频事项上线率不够,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掌上办、网上办获得感不强。

三是数字政府信息化基础建设不够。数据共享平台、电子证照平台等基础建设尚未完成,“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依然存在,部门信息化水平缺乏统筹、全市信息化和数据资源底数不清、相关的政务数据资源多数沉淀在省级层面等,均对数字政府建设形成制约。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1.持续精简审批事项。按照省级事项管理要求,做好再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地承接落实。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现企业开办“210”标准,即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表申请、一窗发放)、1天内办结、0费用。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5个环节(申请、受理、审核、登簙、领证)整合为2个环节(申请受理、交费领证)。一般登记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手续齐全的小微企业登记即来即办,对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即时办结、开展“不动产登记全程通办”、“水电气过户一体化”试点。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实现改革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00%网上办理。全面启动实施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和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

2.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按照省政务管理办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统一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推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和办理。

3.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标国办考核要求,开展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常态化自检工作,及时清理纠正错误信息要素。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1.规范监管事项管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力配合省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

2.推进监管数据充分共享。持续推进存量监管数据和增量监管数据归集工作。配合做好市场、药品、安全生产、金融、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自然资源等九个领域监管主题数据库,依托省大数据能力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归集政府履职及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做到及时共享。

3.推进监管工作阳光运行。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施监管规则、计划、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严格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全公开。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1.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按照省级确定的“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全程网办率,大力推进“四办”“四减”。按照省政府整体工作部署,推进九个主题事项“一事联办”审批服务,做到“一号申请、提交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取件”。

2.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提高国、省垂和市直各部门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深度,强化数据协同和业务协同。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覆盖,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统一标准、同一平台,线上线下数据同源、服务同源、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充分应用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统一支付、统一物流等支撑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水平,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快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建设,实现200个高频事项和便民服务在“鄂汇办”潜江旗舰店上办理。

(四)持续健全数字政府建设体制机制

1.完善工作体系。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统筹全市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加快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事业单位,承担大数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具体工作。

2.制定建设规划。对标《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 2020-2022)》编制全市数字政府建设规划,完成对全市大数据发展体制机制现状地调研并撰写《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编制《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和《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送审,并报省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备案。

3.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要求,对标上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起草并报请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系列制度体系,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程序,形成全流程管理闭环。

4.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加强对市直各部门新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原则上对未纳入《潜江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的新增项目不予批准。加强对拟建和已建政务信息建设项目的绩效管理,对重点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从立项、招标、建设、验收、绩效进行全过程追踪。

(五)加快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1.开展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完善相关配套工程,实现市、镇、村三级纵向网络,市直各部门及政府机构横向网络全覆盖,提升网络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确保全市政务网络基本满足大业务量、实时性高的应用需求。

2.建设政务云平台和管运中心。依按照“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统一管理、集约建设”的原则,持续完善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已建、在建市直各部门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和接入,新建、改建政务信息系统直接在政务云平台部署。

3.建设大数据能力平台。加快推进大数据能力平台建设,提升全市数据资产管理能力、数据共享支撑能力、数据治理分析能力,提升政务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建设物理集中、实时更新的大数据仓库,数据目录、标准和安全三大体系,数据接入、治理、管理和服务四个功能区,加强推广应用。

4.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省“一网通办”、“一网通管”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我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升全市数字化应用的公共支撑能力。

5.建设“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我市监管数据中心,归集共享全市各类监管数据,推进平台数据集成应用,共享监管数据。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监管规则、标准、计划、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依法及时上传公开行政检查、处罚、强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政府数据整合共享。以人口、法人、电子证照、共享材料、空间地理、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专题数据库为抓手,进一步梳理更新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和信息。理顺数据权属与数据保护方面的关系,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逐步打破数据割据,加速构建大数据开放共享体系。研究制定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目录和相关标准,加强数据汇聚、治理、应用。

(六)加快推进应用建设。

1.持续推进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建设。推动各部门便民手机APP向鄂汇办潜江旗舰店汇聚,继续大力推动交通、民政、人社、医疗、教育、水电气、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高频民生服务事项“掌上办”。实现更多个人事项中的即办事项“掌上办”,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鄂汇办”功能设置和用户体验。

2.完善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完成市12345平台、市政务服务热线与省12345热线平台的整合,持续推进市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工作,建立差评问题调查核实、整改与反馈机制,落实差评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3.配合各类主体开展智慧化应用。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围绕便民利企、精准监管、科学决策、产业发展四个主要方面规划大数据应用,以“智慧+”为载体,推进政务服务、教育、医疗、交通、城市管理、智能制造等各领域的应用。

(七)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各项改革纵深发展。

1.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升级改造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新增网上不见面开标模块、升级远程异地评标模块、完成服务和货物招标文件通用模板上线,力争全流程网上交易达90%以上。

2.加强服务硬件改造。完成一楼开标大厅、三楼评标室的实体改造,新增电子评标室一个。

3.搭建交易监管平台。新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完成监督平台采购程序并建设,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对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不能适应评标需要专家进行清理。对新征集的评标专家、近2年未参与培训专家以及代理公司从业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分级分类培训。

5.探索履约常态化监管。加强履职履责,探索重点项目标后履约常态化监管机制,采取每月一次明察暗访形式,对中标企业不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内容行为以及出借资质、戴帽投标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上网公布,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秩序和营商环境。

6.强化市场综合监管。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对比等方式,对招投标领域活动开展重点检查。以问题整改为导向,加强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7.强化市场诚信管理。充分运用好信用评价结果,对违背承诺的市场主体,记录在案、上网公布,做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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