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6950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11:01:19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22日 11:01:19 名  称: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12-22 11:01

2020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相各地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充分利用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这条主线,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招投标环境,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规范事项管理,持续减证便民。一是规范事项管理。开展市县、镇村事项认领发布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市级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2287项,乡村两级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44397项,其中乡镇(街道)平均认领发布250项,村(社区)平均认领发布90项。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下放、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的决定,取消行政许可29项,调整下放4项。同时,按照“五级48同”的原则,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服务指南标准化梳理和常态化自检,消除了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和兜底性表述。二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巩固“无谓证明”事项清理成果,印发了《关于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完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3项证明事项改为承诺方式办理。

(二)推动重点改革,压缩审批时限。一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实现了1个工作日办结;推进“多证合一”,办理时限压缩80%;实行“照后减证”,取消31种强制性产品认证;深化“证照分离”,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送数据信息下载率达91.7%;企业注销便利度显著提升,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一般程序注销实行网办清算组备案登记,窗口资料免提交,市场监管部门不再收取纸质清税证明文书。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原5个环节(申请、受理、审核、登簿、领证)整合为2个环节(申请受理、交费领证)。一般不动产登记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抵押注销、查封、更正、异议、换证等登记业务即来即办。不动产抵押登记集中整合到银行窗口办理,解决了办事人“多头跑”的问题。三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审批时限40个工作日以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限6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三)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一网通办”。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务“一网通办”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考核指标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分解指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二是注重统筹协调。分批分层级常态化组织召开培训会、推进会,督促各地各部门对标落实事项认领、数据采集、推进网办等工作。三是完善工作平台。提前启动了“统一受理平台”的部署工作,完成了全市45000多个事项进行联通性测试;持续推进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建设,目前已上线敬老卡年审、水、气报装、大厅排队预约、公积金、不动产查询等高频事项,手机APP将正式上线运行;主动谋划“大数据中心”和“智慧化政务服务”两个重点项目,为有序推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政府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基础。四是加强工作督办。每月对考核数据进行分析,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和督办工作会议,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问题整改,推进工作落实。

(四)夯实工作基础,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管理体系。组建了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请成立了技术支撑机构大数据中心,拟定专家委员会职责,初步框选了省数字政府专家库专家。二是编制数字政府顶层规划。《潜江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潜江数字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已于8月通过省数字政府建设专家评审。三是推进数字政府基础项目建设。以“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的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组织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五)健全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开展标准化“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形成了我市监管事项清单,明晰了监管职能,实现了“互联网+监管”事项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依职权行政权力事项的对应统一。截至目前,我市共认领监管事项总数914项,本级检查子项957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957项。二是统筹协调部门监管执法数据汇聚,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开展行政检查7.73万次,形成处罚2891项,行政强制11项,其他行为1项,上报监管行为类数据8万余条,移交司法24条,重大案件2条。三是积极探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对守信企业和失信企业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降低守信企业抽查频次,提高失信企业监管力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执法扰民现象。

(六)创新交易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一是着力推进全流程电子交易。推行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交通、国土整治等工程项目的全流程示范文本,网上发布公告、网上下载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标、网上公布结果、网上发放中标通知书,全程网络留痕。二是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成立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对疫情急需、生产急需、民生急需的项目容缺受理,优先安排开评标。参加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40余次,主动上门服务30余次。对扶贫项目全部免除进场交易费,协调招标代理机构,对扶贫项目一律减免50%的代理费。三是深入开展制度清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程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工作,消除妨碍市场统一、制约企业发展、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共清理相关制度19项,废止3项;对1项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获采纳,报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对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七)强化党建引领,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按照市委组织部批复,组织开展机关党总支及下属各支部选举工作,配齐配强了全局各级组织党务干部,理顺了党建工作体制机制。二是研究制定了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一月一学,一学一报告”要求,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专题理论学习辅导、学习强国APP、工作微信群、协同办公系统等为载体,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各级重大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双报到双服务”、“党建+脱贫攻坚”、“党建+企业服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四是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深入组织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月活动、“十进十建”活动和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廉洁意识和法纪意识。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一是开展市县、镇村事项认领发布工作,规范和完善办事服务指南。对市县级和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进行目录清单式清理,报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公示公开。二是贯彻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规范(试行)》要求,推进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三是贯彻落实《政务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规范(试行》要求,以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完善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体制机制,强化人员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是配齐配强大数据中心工作人员,组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专班,理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市民之家项目和政务服务大厅整体搬迁至龙展馆项目,指导镇村便民服务机构改造升级,加快实现审批服务物理集中。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综合服务窗口,扩大统一受理平台的应用范围,强化审批服务入口、出口管控。四是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梳理更多事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清单,发布网上综合办事服务指南,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五是加快推进“大数据中心”项目和“智慧化政务服务”项目建设,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供整体技术支撑。六是建立政务服务环境常态化督查机制,倒逼各地各部门推进工作。

(三)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引入著名IT企业,与国有投资平台和运营商共同组建本地化企业,沉淀人员、技术、资金,形成政事企协同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格局。二是统筹推进数字政府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全市基础数据的汇聚和省里数据回传,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三是围绕具体需求加强数字政府应用场景的涉及,在服务民生领域持续推进智慧化政务服务,在政府决策领域启动城市大脑建设。四是制定出台系列制度,着重加强政务信息项目管理,统筹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统筹各类数据融合应用,强化数字安全体系建设。五是筹划建设大数据产业园,持续引入数据产业化企业,构建数字产业发展生态圈,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一是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对接和标准化事项梳理,推行“照单监管”,确保清单之外无监管;二是推进监管数据库平台建设,强化监管数据上报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重点领域监管,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

(五)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一是开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继续改造升级,新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加快实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平台互联互通。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对新征集的评标专家、近2年未参与培训专家以及代理公司从业人员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履职履责,探索重点项目标后履约常态化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上网公布,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秩序和营商环境。四是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执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大数据对比等方式,对招投标领域活动开展重点检查。五是强化市场诚信管理,充分运用好信用评价结果,对违背承诺的市场主体,记录在案、上网公布。

(六)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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