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2-098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10:22:08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10:22:08 名  称: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3-28 10:22 来源: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紧紧抓住“放管服”改革主线,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招投标环境,助力全市“百强进位”和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事项为纲,夯实工作基础。一是推进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今初,报请市政府印发了《潜江市市镇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潜政办发〔2021〕9号),梳理形成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子项1543项,其中市本级1312项(依申请950项,公共服务362项),乡镇(街道)172项(依申请79项,公共服务93项),村(社区)59项(全部为公共服务)。清单公布后,组织全市36个部门、23个区镇街道、437个村居按实际情况认领发布,截至目前,省级部门发布的事项模板已全部完成认领发布。二是制定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覆盖动态筛查市、镇、村三级3.6万个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并将办事指南准确度纳入全市每月“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进行常态化管理,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指南要素“五级118同”,错误要素基本为零。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四减”。今年来,我们严格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潜江市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细化了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四减”,强化数据共享应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在减少共性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调减审批环节、减少跑动次数等方面下功夫,截至目前,1038个政务服务事项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调取免于申请人提交,减材料比例达20.39%;政务服务办理承诺时限较法定时限压减79%,即办件占比48%;10个表单式+91个导引式“一事联办”主题上线实施,精简了办事环节;超过95%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或“零跑腿”。

(二)坚持服务为本,深化“四办一管”。

1.做实“一网通办”。一是聚焦网办服务,确保网办渠道畅通。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完善了市、镇、村三级政务“一张网”。加快统一受理平台建设,实现统一受理平台市、镇、村全域覆盖。编制完成了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进统一受理平台与市级自建系统的对接,完成了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住建局4个部门5个系统的深度对接二是聚焦均等同质,推进基层“一网通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基层政务服务机构同质化推动“一网通办”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确保“一网通办”成果惠及23个区镇(街道)办事群众和企业三是聚焦体验升级完善“鄂汇办”服务功能。已完成“鄂汇办”潜江旗舰店一期建设,目前上线899个依申请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上线262项便民服务事项,其中高频应用84项。按照“鄂汇办”能力提升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将开展“鄂汇办”潜江旗舰店二期建设,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功能,再上线100个便民服务应用。并同步建设了服务企业专栏,设置了政策直达专区、企业服务专区、项目代办专区等,围绕企业设立到注销全生命周期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同时,探索在“鄂汇办”潜江旗舰店上线语音提醒、大字体服务等,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贴心服务。

2.优化“一窗通办”。一是加快服务场所建设。一方面为加快解决市政务服务大厅办公场地问题,我局督促建设方不断加快市民之家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结构已完工,已向市政府报送了启动项目(二期)招标的请示,项目(二期)计划于2022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另一方面,于今年6月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基层政务服务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事项进驻、运行管理、服务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为全市基层政务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奠定了基础。目前,泰丰街道、广华街道、泽口街道、白鹭湖管理区、王场镇、竹根滩镇等地的新建便民服务大厅相继投入使用,基层群众办事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二是推进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标省委联合督查反馈意见,于11月16日将市人社分大厅、市残联分大厅、市出入境分大厅、市医保局分大厅、市公积金中心大厅全部关停,所有业务已整体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市不动产登记和综合办税服务区拟安排在市政务服务大厅附楼,目前正在进行改造装修,预计于2021年底前搬迁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物理集中的同时,我局正在优化“综合窗口”设置方案。目前,市政务服务大厅共有66个窗口,其中无差别受理综窗3个,“一事联办”“跨市通办”、工程报建、企业登记210、社会事务等分领域综窗17个,窗口工作人员共117人,进驻部门29个。三是强化软件系统支撑。在推进硬件建设的同时,我局按照省政务管理办“线上一网通办、统一受理,线下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的要求,正在加快推进统一受理平台建设和政务大厅智慧化改造。目前,我市统一受理平台已实现36个部门、23个区镇街道、437个村(社区)全覆盖,联通市级4991个事项、镇村两级33734个事项,完成了4个部门5个系统的深度对接。涉及20个部门的2个国垂、33个省垂系统的809个事项已完成测试联通。

3.推进“一事联办”。一是开展审批流程再造。根据今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我市负责试点实施“开家政公司”主题事项,整合删减重复材料、过程材料,形成“一张清单”;对事项流程进行关联识别、集成和优化,形成了“一个流程”;对各环节申报表单进行分析归并,形成“一次表单”。目前已完成“开家政公司”主题上线实施,并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完成完成了该主题事项《标准规范》和《流程优化再造方案》的制定。实现减材料41.72%,减环节75.76%,减时限69.76%。二是扩大“一事联办”覆盖面。结合我市实际,目前共复制推广10个表单式+91个导引式“一事联办”事项上线实施。同时又选取了10个办件量大、涉及面广、企业群众需求迫切的“一件事”,计划在今年再上线10个高频“一事联办”主题事项,扩大“一事联办”主题覆盖面,目前已完成财评审批,即将启动招标程序。

4.试点“跨域通办”。一是签署合作协议。与武汉城市圈内城市签署了《武汉城市圈政务服务“跨市通办”合作协议书》;与河南省驻马店市签订了《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框架协议》,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协同联动、异地受理、远程办理。二是明确通办事项。跨市通办合作协议签订后,我市同步启用“武汉城市圈通办综合窗口”。推出了首批106项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清单,涉及住房公积金、民政、医保、人社、出入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高频事项办理,真正让办事群众告别“多地跑”“往返跑”,异地可办。第二批200个圈内通办事项正在征求意见。与河南省驻马店市实现了47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异地通办。三是建立通办机制。研究制定了《政务服务“跨市通办”综合窗口运行管理机制(试行)》,明确要以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为导向,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从“全程网办”“窗口通办”和“异地代收代办”三个方面来提供办理服务。通过线上线下业务深度融合互补,逐步实现异地政务服务“业务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这三种模式正在我市开展试运行,截至目前共为异地申请人提供办件1000余件。

5.强化“一网统管”。一是建立监管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监管。按照“应领尽领”的原则,开展标准化“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形成了我市监管事项清单,明晰了监管职能。截至目前,我市认领监管事项主项922项,检查实施清单955项。形成了我市监管事项“一张清单”,推行“照单监管”,确保清单之外无监管。二是夯实监管基础,确保“互联网+监管”发挥质效。全市25个监管职能部门合计报送合格监管行为类数据4.6万条(不含国省垂系统),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事项比率59%,发布年度监管计划公开9条,注册监管人员账号1604人,其中执法人员1201,管理人员403。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对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设置许可证到期延办90天的“宽限期”,放宽企业资质维持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办理维持手续的,自动延期至疫情结束。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而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失信问题,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规避失信风险。

(三)坚持数据为基,强化平台支撑一是实现政务服务机构政务外网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向政务服务机构和承担相关公共服务职责单位延伸,实现了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全覆盖,以网络全覆盖支撑业务全连通。电子政务外网范围已拓展至全市44个市直单位、23个区镇处,446个村、社区暂时利用市委政法委网格化专网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支撑能力和应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二是自建系统对接全连通。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要求,扎实推进市级自建业务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连通,完成了市级5个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对接深度和效果获省大数据中心肯定。建立了“一窗受理、后台审批、综合出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充分利用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两大支撑平台推进网上办事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深度融合、开放共享;按照“一网统管”要求,建设市级监管平台,整合连通全市部门自建监管平台,我市“智慧城管”系统已与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挂接,并被省平台认可。三是加快电子证照全归集。承接市政府信息中心于2018年建设的市电子证照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重点在于实现与各业务系统、自助服务终端、鄂汇办潜江旗舰店的对接,补充完善电子印章体系、加快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化改造,推进全量汇聚电子证照数据。电子证照库已归集49家单位、326个目录、200种证照类型、41万多条数据。在应用方面,对接业务系统5个,接口对外提供服务35万余次。四是数据共享可调用。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务信息化现状和政务数据资源梳理,进一步细化全市“三清单一目录”,全市共有40家部门上报责任清单目录数927条;32家部门上报需求清单目录数4884条;11家部门上报负面清单目录数19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全市24个部门191项1247万条数据。五是指挥调度可视化。创新开展综合政务服务调度平台建设,完成事项管理、办件管理、12345诉求响应、数据共享、电子证照5个功能模块研发。平台整合事项管理、统一受理、办件跟踪、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政务热线、政务环境相关数据,实现对全市政务服务情况全量感知、全量采集、全量监督、全面调度2021年12月在2021年中国数字经济城市峰会中获得“2021数字政府创新成果”奖。六是加快数字底座基础设施设计。针对我市数字化基础设施薄弱,支撑平台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局按照全省一盘棋和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启动了“大数据中心”新型基础设施设计工作,项目包含“一网一云一库一中心三平台”为核心的全市数字化底座,将为全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共性支撑,共性服务,同时为统筹建设管理、管控资金投入奠定基础。11月4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四)坚持创新为魂,推进重点改革。

1.强化减证便民运用。深入贯彻落实《潜江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对取消的209项和实行告知承诺的73项证明事项,修改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材料清单,通过“免提交”标注实现材料“硬减”5%。

2.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市场主体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服务,严格落实企业开办“210”标准,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办结。企业注销就近可办,便利度显著提升,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一般程序注销实行网办清算组备案登记,窗口资料免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共享企业清税信息的不再收取纸质清税证明文书。推进“多证合一”,办理时限压缩80%。实行“照后减证”,取消31种强制性产品认证。

3.推动工业项目审批快办快结。一是印发了《潜江市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实施细则》,对工业项目先建后验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审批流程等进行了明确。建立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制度,实行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办理。二是推行工改项目“一窗通办”,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功能,归并工程建设类事项全面进驻综窗,建立了从发改备案到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办理再到联合竣工验收“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服务机制。实现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60个工作日以内,工业项目审批时限40个工作日以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时限65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三是建立项目代办服务机制,由园区工办与窗口直线对接,为重点项目报建审批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今年为28个招商引资项目快速组织落户会审,同时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109个项目实行容缺审批。

4.谋划推动24小时自助服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根据我市政务服务体系整体架构,将“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体系纳入智慧化政务服务项目统筹谋划。在原有已上线39个事项的基础上,拟再推动涉及人社、税务、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医保、公积金和便民查询类等60个简易事项在自助终端部署上线试点实施。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在政务大厅部署终端试点,尝试向人口密集社区、银行网点、商务楼宇延伸,再逐步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覆盖,着力实现企业群众24小时“就近办”。

(五)坚持依法为核强化政务公开

1.健全体制机制。印发了《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构,统一协调管理政务公开有关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明确目标任务。对标国务院、省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2021年潜江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目标、要求通过文件进一步明确,把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路径,压实工作责任。

3.完善考核体系。完成了关于《2021年潜江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估方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拟对每项具体工作进行量化,将工作任务通过考核形式压实到各地各部门,倒逼工作落实到位。每季度下发《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情况通报》,结合工作实际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通报要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

4.强化日常督办。先后组织交叉读网和第三方检查工作,安排人员每天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实时督办。目前全市有市政府门户网站1个及32个部门子站、23个区镇处子站,第一、二季度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全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抽查,我市的合格率均为100%。全市各地各部门共上报备案政务新媒体47个,此外核查补报政务新媒体38个,目前已经备案7个,走注销程序20个,关停11个。

5.开展三方评估。在做实前期工作,确保工作有效衔接后,正在筹划组织第三方评估,主要目的是对标对表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作相关要求,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摸底、问诊把脉、找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宣贯培训、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坚持规范为要促进交易有序

今年来,我局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监管,以规范程序,规范监管为核心,积极维持良好交易秩序,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截至目前,交易中心受理项目135个,交易金额达65亿元,确保了全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1.强化交易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一是继续对政府投资额400万元以上、工期60天以的中标企业,在施工现场推行“人脸识别打卡”,今年重点对棚户区改造、还建房项目进行了标后履约巡查,对新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永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单位进行通报对招标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是充分发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市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对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均在市电子交易平台予以公示。今年共对4家违规单位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平台曝光记分,全市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转包分包等行为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2.开展制度清理,优化市场环境。深入开展市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清理工作,消除妨碍市场统一、制约企业发展、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潜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潜政办发〔2014〕4号)文件中不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要求的条目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按程序报送相关部门,予以了修订。起草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总承包操作流程的通知》《关于规范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领域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交易监管制度体系,规范了交易行为

3.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出台了《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月23日执行以来已惠及开标项目83个,按原来规定应缴纳的投标保证金4797万元,履约保证金57731万元,均全部免除。根据往年数据测算,此举每年可减轻相关企业资金占用负担近10亿元。6月25日,按照省发改委、省公共资源局下发《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后,我局积极跟进落实,立即停止了信息服务费收取工作。上述几项减免措施的落实,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工程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聚焦全市“百强进位”目标任务继续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主线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进全市政务服务环境秩序持续优化,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主动融入“1+8”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同城化发展。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完善武汉城市圈城市“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进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电子证照信息共享,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统一标准、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通办服务机制,创新线上线下、掌上自助等通办服务模式,实现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民生领域等“一地受理、一次办理”,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打造“跨市通办”政务服务新品牌。二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同城化发展。主动融入武汉城市圈九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城化发展,全力配合推动交易主体“账户通”、远程评标、CA互认共认、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电子保函、人员交流培训等多项重点工作,不断规范交易行为,提升采购效率。

(二)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更大决心的“放”。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做好事项动态优化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纳税便利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持续推动商事制度“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二是更高水平的“管”。立足“一网统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对接和标准化事项梳理,推行“照单监管”,确保清单之外无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库平台建设,强化监管数据上报及时性和有效性;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重点领域监管,大力推进信用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更优质效的“服”。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集成服务“一事联办”、实体大厅“一窗通办”、服务提升“一站办理”,资源整合“一号对外”,推进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融合互补。进一步推进审批流程再造,不断提高“四减”幅度,全面落实“先建后验”“告知承诺”“区域统一评价”以及“标准地出让”等改革举措,确保项目快落地,快见效。

(三)持续拓展服务功能。一是推进“一门集中”。加快市民之家项目建设,为市本级所有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奠定基础。研究制定镇级便民服务大厅“一门”进驻方案,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本级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二是推进“一窗通办”。进一步优化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事流程,组织开展综窗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效率。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梳理镇级便民服务大厅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清单,指导区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并确保年底完成省下达任务。三是推进24小时自助服务。在政务大厅部署终端试点的基础上,尝试向人口密集社区、银行网点、商务楼宇延伸,有序推进全市政务服务自助服务网点建设,并逐步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覆盖,着力实现企业群众24小时“就近办”。

(四)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加快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系列制度体系,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集成力度。二是健全管理和运营体系。在“一办一中心一委员会”的基础上,加快组建以本地国有资本占绝对主导地位的大数据运营公司,承担全市数字化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应用场景的开发运营等工作。三是推行“数据专员”改革。在全市各地各部门推行“数据专员”制度,统筹本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数据资源共享相关工作,解决部门以内设科室和二级单位为建设主体,孤岛林立、零散分割,工作碎片化的问题。四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一方面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数字同城化发展、基于武汉云建设潜江域,另一方面,加快开展电子政务外网、武汉云潜江边缘节点、六大基础数据库、大数据管理运营中心、大数据能力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项目建设五是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应用管理力度。进一步梳理并发布全市政务数据资源“三清单一目录”,明确各部门责任,健全数据共享交换相关机制制度,指导部门有序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六是加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力度。明确政务信息化项目合规性会审、立项审批、技术评审、资金评审、招标管理、合同管理、建设管理、验收管理、审计监督、绩效管理相关程序组建政务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对项目技术把关提供智力支撑。七是加大培训宣贯力度。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长期培训机制,提升驾驭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优化政务公开,强化网站集约化管理。一是着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坚决公开,确保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二是着力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提升公开数量,提高公开质量,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疫情防控、招商引资、政府投资、“双随机”监管等专项工作公开,加强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保、社保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着力做好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严格控管各地各部门自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确保公开渠道统一管理。四是着力健全安全保密制度。建立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切实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处理信息公开需求,杜绝因依申请公开信息置之不理或答复不及时造成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一是完善联合监管体系。建立市公共资源管委会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协调相关单位从项目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审计、资金拨付等环节,层层把关,形成自上而下,纵横结合的监管体系。二是加强市场诚信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诚信管理对违背承诺的主体,取消其进场资格,并将不良行为记录在案、上网公布,做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三是优化交易服务流程。梳理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及服务流程,精简管理服务事项,继续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和不见面开标推行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提高交易效率。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探索项目招投标“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改革,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效。主动防范行业性、区域性市场垄断,从严从重查处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和歧视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本地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五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评标专家征集、培训、考核管理,做好“一标一评”,提高评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进场备案管理,加强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考核评价。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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