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潜江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潜发〔2019〕3号)要求,我市整合了原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职责组建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潜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24〕42号)有关精神,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予以调整。
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推进向基层放权赋能、“关联事项集成办”和“跨域通办”等改革工作;强化协调推进数据相关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实施数化湖北·潜江行动计划,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规划和建设等。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推进全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化发展相关领域规划,指导督促重大数字经济项目实施等;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及政务信息化管理、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等。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核定领导职数1正3副,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务改革协调科(政策法规科)、数字经济与规划科、数据资源与建设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办公地点位于紫月西路10号市民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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