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7号)精神和市领导签批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门人员,抓紧落实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安排,压实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7号)精神,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我局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印发至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财政局、民宗局、司法局、公安局、科技局、文化旅游局、残联、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税务局、教育局、人社局等16个市直单位,明确了各部门要对照《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认真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梳理公布新办事指南等具体工作。
二、抓紧推进,抓好落实
《通知》印发后,各部门结合实际,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对涉及到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认真梳理,形成了各部门《证明事项取消目录》,及时更新办事服务指南,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大厅等范围进行了公开公示。我局对16个部门报送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进一步梳理汇总,形成了《潜江市证明事项取消目录》(附后),经清理复核,我市涉及调整证明事项共16个部门66项,其中不再提交证明事项22项,政府部门间网络核验事项36项,政府部门内部核查事项8项。
专此报告。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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