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4 00:00 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在潜江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hbqj.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28-695561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了完整、准确、及时。2012年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工作规则、政府有关文件、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管理制度、督查通报、工作动态等内容。2012年1月1日以来共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22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总结报告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202条;其他事项20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中心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中心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明确责任。我中心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二是学习《条例》,领会精神。组织业务科室学习了《潜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使机关工作人员充分领会《条例》精神,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科和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三是清理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公开。2012年我中心组织专班,分工负责,对机关2012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分类,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四是定期公开,规范管理。依据《条例》规定,我们对照《潜江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潜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潜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监督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对公开信息进行审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要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工作,而不是阶段性的工作。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还有待创新。对《条例》的宣传工作不够。《条例》的施行,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这就需要广人民群众充分知晓《条例》的内容,目前,这方面的工作还做得不够。今后,我中心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常态性工作。

 

 

 

 

  2012年12月22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