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潜江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来源: 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6日 15:03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0-05-26 15:03 来源:潜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要求,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2020年4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潜江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潜政办发〔2020〕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该方案经2020年1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工作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三个部分,其中工作任务部分分为9大类24条,对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提出细化具体要求,其中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第一条到第五条更新完善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并加快推动“鄂汇办潜江旗舰店”建设,推动更多事项进驻“鄂汇办”掌上平台办理。第六条对审批事项的要素进行规范,明确要求做到国家、省、市、县同一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事项类型、事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第七条要求完善办事指南和审查细则,规范审批服务,提出2020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审查细则。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第九条提出推行政务服务建立健全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评价机制。第十条要求各地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推行“一窗式”审批服务。第十一条要求开展情景式审批,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链办理”。第十二条要求整合全市政务服务系统“一网通办”,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第十三条要求提升网上办事精细化水平,完善电子证照库和共享材料库,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第十四条提出加快我市热线平台,建设与全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相配套的我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

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第八条要求精简办事证明材料,取消无谓证明。第十五条要求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第十六条要求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强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信息共享。第十七条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优化企业投资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和审批流程,提出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00个工作日内。第十八条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第十九条要求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二十条要求做好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与推广工作,逐步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和对监管进行监管。第二十一条要求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推进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联合检查。第二十二条要求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完善信用评价、信用承诺、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制度,探索适合新经济形态特点和发展要求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提出探索建立对公司及其高管人员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制度。

五是完善基层审批服务。第二十三条要求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与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第二十四条要求强化基层审批服务执法资源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加强放给区镇处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的保障,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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