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易+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08 17:05 来源: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快构建政府、社会沟通参与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目标,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手段,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积极探索“信易+”模式在垃圾分类领域的应用,构建“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垃圾分类信用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信易+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信用监管机制,通过激励和约束手段,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规范垃圾分类行为,逐步养成良好习惯,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最终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服务对象

潜江市所有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庭院)及其居民,以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四、具体措施

建立垃圾分类信用评价体系

制定信用评价标准: 建立科学合理的垃圾分类信用评价标准,涵盖居民和物业企业的垃圾分类行为,包括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等环节。

完善信用信息采集: 通过多种途径采集居民和物业企业的垃圾分类信用信息,包括物业企业日常管理记录、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记录、社区志愿者巡查记录等。

开展信用评价: 定期对居民和物业企业进行垃圾分类信用评价,并形成信用评价结果。

 实施信用激励措施

建立“信易+”激励机制:将垃圾分类信用评价结果与居民和物业企业的实际利益挂钩。对于年度考核总评得分排名靠前且高于相应标准的小区(庭院),以得分高低分档给予奖励资金。

1.年度总评得分第1-3名,且得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小区(庭院),给予该小区(庭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司10万元/名奖励;

2.年度总评得分第4-8名,且得分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的,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良好”小区(庭院),给予该小区(庭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司5万元/名奖励;

3.年度总评得分第9-12名,且得分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评定为生活垃圾分类“合格”小区(庭院),给予该小区(庭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司3万元/名奖励。

实施信用约束措施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垃圾分类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物业企业:对信用评价等级低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通报批评、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惩戒措施。

居民:对垃圾分类投放不规范的居民,进行教育引导、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加强信息公开:将垃圾分类信用评价结果和失信惩戒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做好资格审定。市物业公司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动员全市物业企业积极报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信用评价。市环卫局根据报名情况,认真组织现场审定,将软、硬件设备设施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庭院)纳入监督考核奖惩范畴,并进行统一公示。

(二)完善考核监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要经常性组织考核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优化和完善考核工作评比机制,促进考核队伍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要认真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定期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积极配合考核。参与监督考核的居民小区(庭院)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接受考核队员的监督考核,若出现不配合、阻挠正常考核工作的,将依规进行额外扣分处理,情节恶劣的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附件: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标准



潜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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