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2 17:40 来源:潜江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衡量和评价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效率,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现将2026年度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6年前备案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名单见附件)。

二、评价内容

根据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任务,重点评价2025年度的建设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基础条件、产学研合作、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情况。高校院所合作对象出现变更的,需附上情况说明。

三、评价等次及结果运用

1.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予以1年期整改,连续2年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资格。

3.未及时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其绩效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对由于企业注销、濒临破产、股权变更等原因未提交绩效评价材料的,取消其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备案资格。

四、评价程序

1.材料填报。各市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对照评价内容,如实填报《潜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并同步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自评报告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205室);电子扫描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与电子版均须按时提交。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中心上报的绩效评价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形成评审意见。

4.结果确定。市科技局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绩效评价等次,并按程序公布评价结果。

联系人:张金虎,联系电话:19913124046,邮箱:842443170@qq.com。

附件:

1.潜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参评名单

2.潜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

 

2026年11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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