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现将2023年度潜江市劳务派遣单位开展劳务派遣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我市共有81家劳务派遣单位,除20家劳务派遣单位本年度不需提交2023年度经营情况外(20家机构为新设立公司和新增劳务派遣分公司),61家单位需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其中53家劳务派遣单位提交了2023年度的劳务派遣情况报告,8家劳务派遣单位未提交劳务派遣情况报告。现将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反映情况。
受理举报部门: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电话:0728-6251856。
附件: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
2024年12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