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潜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494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1月24日 10:11:55 文  号:无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年01月24日 10:11:55 名  称: 2017年度潜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1-24 10:11 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度潜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部门预算公开

2017年度部门预算于2017年1月11日经市财政局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单位将2017年度部门预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潜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处概况

(一)我单位主要职能是:我处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合署办公,设有1室5科1中心,即办公室、申报核定科、基金结算科、社保卡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设备管理科和12333咨询服务中心。

1)结算处主要负责:办理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工作;负责五险统一申报核定工作;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年度和月度征收计划;负责编制社会保险收支月报、季报、年报表;负责征收票据的管理和征收数据的分解;负责电子征收数据的传递、分解、记账、对账工作;负责与人民银行、地税、邮政银行的票据交换和记账对账工作。

2)信息中心主要负责:社保卡的数据采录、社保卡制作、发放、挂失补卡等工作;负责社保卡的密钥管理;负责专项信息化设备的发放、登记、管理等工作;规划和实施金保工程的建设;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局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确保数据安全;做好硬件、软件、网络和系统终端的维护工作;管理好门户网站;向公众提供人社部门的相关政策、业务流程、热点问题的电话咨询服务。

(二)机构编制情况:市结算处与信息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局级事业单位,人员定编10人。

(三)现有工作人员21人(在职21人,无退休人员),其中:财政全额9人,自收自支3人,差额拨款1人,人事代理6人,临时聘用人员2人。

(四)市结算处现有公务用车辆1台,2011年购置。

(五)办公用房情况

市结算处现办公地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借用市就业局办公楼),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单位法定代表人:潘传忠;财务负责人:朱凯辉;部门预算编制人:李浩。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9.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11.2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变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06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二)公用经费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招待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交通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7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执行数)减少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309.06万元。

七、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30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06万元,占100%

八、关于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30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5万元,占18%;项目支出252.01万元,占82%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通过部门预算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支出。

第三部分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1)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公开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公开表3)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公开表4)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公开表5)

六、部门收支总表(部门公开表6)

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公开表7)

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公开表8)



                               2017年1月24日


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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