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6年新增)》(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盖章扫描件或纸质件)反馈至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请在信封上注明“裁量基准意见”)
三、有关事项
附件《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部分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6年新增)》拟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合理建议。
特此公告。
潜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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