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4-42558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潜江监管支局 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29日 15:15:00 文  号:潜财金〔2024〕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15:15:00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7 15:15 来源: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潜江监..


市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保险公司:

为切实加强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化服务水平增强农户对财政补贴型保险政策的获得感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市财政局。

附件:潜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潜江市财政局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潜江市林业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潜江监管支局


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4年4月29日



潜江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化服务水平增强农户对财政补贴型保险政策的获得感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金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细则所称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指财政对地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承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包括中央、省级和市财政统筹安排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含本级当年预算安排、上年结转和其他财政资金)。

细则所称财政补贴型险种以下简称补贴险种为财政按照保费一定比例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品种其保费补贴可按一定比例实行分级分担

细则所称承保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经湖北银保监局批准的具有农业保险经办资格、由省级或市通过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的、在一定区域内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保险组织

细则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农业保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行政府支持、分级负责、预算约束、政策协同、绩效导向、惠及农户的原则

)政府支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牵头主从发展方向、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推进农业保险发展通过机构招标或遴选等多种政策导向和市场手段发挥农业保险政策工具作用督促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展业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密度和深度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分级负责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市财政在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同时加强对本市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预算约束财政应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综合考虑农业发展、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适应农业保险业务发展趋势和内在规律合理确定本地区农业保险的支持范围和发展顺序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政策协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龙虾产业发展中心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以及承保机构的协同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农村金融、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形成部门和政策合力建立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绩效导向构建科学合理的农业保险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正向激励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惠及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方面聚焦服务“三农”,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精准滴灌切实提升投保农户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第四条市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及资金拨付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补贴政策

第五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以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以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定的其他农产品具体包括:

种植业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油料作物含油菜、花生、芝麻、大豆等、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稻谷、小麦、玉米制种

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包括完全成本保险和基础保险。我市作为产粮大县农户在投保水稻小麦玉米保险时,可以选择投保完全成本保险或基础保险但不得重复投保

养殖业育肥猪、能繁母猪

森林公益林、商品林

第六条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包括小龙虾等产品),是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险种以外,本市开办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及其他农产品保险以下简称地方特色险)。结合本地财力状况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三农”发展需求农产品开展地方特色险试点

第三章保险方案

第七条承保机构应当在充分听取市金融办、财政、农业农村龙虾产业发展中心林业部门和农户代表意见并考虑风险区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平、合理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依法报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管

保险费率应当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综合费用包括业务及管理费、分保费用减去摊回分保费用、归属于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税金及附加等相关费用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如实列支业务及管理费包括协保员费用、科技赋能支出费用、宣传费用、房屋水电租金分摊费用等

第八条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应涵盖我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等风险

第九条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主要包括:

种植业保险基础保险保障水平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以最近一期相关部门发布或认可的数据为准)。产粮大县的三大粮食作物保险金额可以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完全成本)。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障水平不高于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农业生产总成本、单产和价格地头价数据以相关部门认可的数据或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为准如果相应品种的市场价格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保险金额也可以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和基础保险保额应在相应保险方案中明确

养殖业保险原则上为保险标的的生产成本可包括部分购买价格或饲养成本

森林保险原则上为林木损失后的再植成本包括灾害木清理、整地、种苗处理与施肥、挖坑、栽植、抚育管理到树木成活所需的一次性总费用

具体保险金额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全省农业生产实际和财力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相应保险方案中明确

第十条应因地制宜确定投保具体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程度相结合既可由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行投保也可以村为单位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农户集中投保承保机构一般应当以单一投保人农户为单位办理投保并与投保农户订立保险合同对采取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户集中投保的由村民委员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组织实施承保机构必须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制作投保分户清单详细列明投保人的投保信息由投保农户或其授权的直系亲属签字确认并经村民委员会盖章确认

承保机构应将分户承保信息清单在村级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公共区域公告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留存影像照片备查承保机构应按规定在村显著位置或村务公示栏将惠农政策、承保及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为提高公示效果各地在保护农户隐私的前提下可同时采取政府公共网站、行业信息平台或短信、微信等其他线上方式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承保机构在确认收到农户应缴保费后应及时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并发放到农户留存送达依据备查对采取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户集中投保的承保机构应当在确认收到农户应缴保费后及时出具保险单同时集中投保的组织单位要会同承保机构将保险凭证及时发放到各被保农户并由各被保农户签收以保障农户知情权

保单可以是纸质或电子保单承保机构可以采取投保人、被保险人电子签名等可验证方式确认投保清单严禁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协保人员等篡改承保信息

第十承保机构在制定保险方案时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查勘定损工作标准对定损办法、理赔起点、定损流程、赔偿处理等予以明确规范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合法权益补贴险种不得设置绝对免赔科学合理的设置相对免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潜江监管支局负责监督

承保机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应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农业保险合同对赔偿保险金期限有约定的承保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对农业生产保险赔付应有利于农业灾后生产恢复对投保品种因处于不同生长阶段需要观察确定最终损失结果的应建立预赔付制度待查勘后10日内先行预赔付预赔付金额不低于预估损失的50%

承保机构支付保险赔款资金对有“一卡通”的投保农户必须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支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银行卡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达投保对象如果投保农户没有财政补贴“一卡通”和银行账户承保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将赔偿保险金直接赔付到户对以村为单位集中投保的保险赔付严禁赔付到村集体或大户必须直接赔付到各农户

第十补贴险种的保险条款应当通俗易懂、表述清晰保单上应当载明农业保险标的的位置、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各级财政承担的保险费比例和金额以及赔偿标准等内容

第四章部门及单位职责分工

第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参与拟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实施方案及发展计划督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参与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预算、审核、拨付、决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动态监测机制参与拟定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和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及政策建议参与会同保险机构开发行业特色险种并开展地方特色险种的招投标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投保面积等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保险机构如实承保及时足额理赔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与服务负责组织保险承保机构开展各领域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工作协助配合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定损、理赔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行业政策性农业保险需求配合市财政局规划开发行业特色险种

市林业局:林业部门是森林保险标的物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投保面积等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保险机构如实承保及时足额理赔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与服务负责组织保险承保机构开展森林保险宣传发动工作协助配合做好森林保险承保、定损、理赔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潜江监管支局:参与拟定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及发展计划参与研究提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及政策建议根据省相关部门要求参与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产品开发及承保机构资质核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保险承保机构开展政策性保险业务负责辖内保险承保机构农业保险经营行为监督管理负责指导辖内保险承保机构落实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加大预防投入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解决辖内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纠纷

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全市小龙虾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面积核实、跟踪监督等工作协助配合做好小龙虾农业保险承保、定损、理赔工作配合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参与并协调上级专业单位进行台风、暴雨、雨雪冰冻等重大气象灾害的灾情评估负责参与并协调上级专业单位对我市因气象灾害导致的农林业损失的保险理赔查勘、定损工作依法为保险承保机构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服务

区镇街道:负责提供辖区内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种养殖人员等基础数据指导辖区农办、水产服务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协助保险承保机构开展宣传引导、参保户的登记、保费收取、信息对接、核损确认等工作组织范围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参加保险

各村居委会:负责宣传到户、参保户的登记、保费收取、信息对接核损确认、发动符合参保条件的对象积极参加保险保单及保险分户凭证发放到户等工作

第五章承保机构管理

第十承保机构是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所承保险种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承保机构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制定保险条款、明确理赔服务标准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投保人的投保标的核实、依法与投保农户签订保单、收取保费认真履行保险合约、及时受理灾情报案、及时组织查勘定损、及时足额赔付到户保证投保农户权益切实增强投保农户获得感提升农户满意度承保机构应根据需要加强基层网点和队伍建设提升科技赋能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对标的进行标识、记录确保投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为投保农户提供优质保险服务承保机构对补贴险种按规定如实申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对承保理赔数据真实性负责

第十根据财政部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有关要求补贴险种承保机构遴选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适度竞争原则并根据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承保机构进退机制中央和省级补贴险种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原则上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承保机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等行为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承保机构应直接与农户办理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险种合同签订等有关事宜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险种的保费或保费补贴不得用于向保险中介机构支付手续费或佣金

十六承保机构经办农业补贴险种必须具备一定资质条件承保机构要切实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服务网点提升从业人员队伍素质促进科技赋能水平

经营资质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具有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保险产品

专业能力具备专门的农业保险技术人才、内设机构及业务管理经验能够做好条款设计、费率厘定、承保展业、查勘定损、赔偿处理等相关工作承保机构可以通过聘请协保员协助承保机构开展承保、理赔等工作并对协保员的协办行为负责

机构网络在开展补贴险种业务的区域具有分支机构在农村基层具有服务站点具备一定科技赋能水平能为承保农户提供良好的服务经办财政补贴险种3年以上的在乡镇至少应有1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相关部门批准的营业机构网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视情况暂停其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

风险管控具备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本实力、完善的内控制度、稳健的风险应对方案和再保险安排

财务核算保险机构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专账核算

信息管理承保机构应当将农业保险核心业务系统与中国农再信息系统、湖北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和湖北农业保险承保线上化服务平台等系统对接及时、完整、准确报送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包括承保和理赔数据信息并对承保理赔等数据真实性负责

社会责任承保机构要坚持服务“三农”,履行社会责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加强农险产品服务创新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与质量

国家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承保机构应当与协保员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切实加强协保员的管理协保员可对承保标的数量及损失进行核实但不能代替承保机构签订保单

第十承保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农业大灾风险能力的长效机制

第六章预算管理

第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中央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由财政部安排下达省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市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并向省财政厅报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到位承诺函》,省财政厅负责监督落实

第二十条保费补贴拨付按照预算管理体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年度保费补贴资金申报其保单生效时间范围为该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般情况下承保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10个工作日内财政提出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并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承保数据及资料核查但对大宗或季节性农产品承保市财政应当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在收到承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和符合要求的保单级数据后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结果由市财政进行程序性审核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对承保机构拖延申报或出单导致申报或出单时农产品保险标的已经收获或出售行业主管部门无法核查承保数据的其保费补贴资金及承保数据核查申请应不予受理但承保机构应继续履行相应保险责任

市财政在收到承保机构的保费补贴资金申请后原则上要在一个季度内完成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其中: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收到承保机构申请后30日内完成承保数据及资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市财政;市财政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结果30日内完成补贴资金复核及拨付工作

市财政在向承保机构拨付保费补贴资金时应当要求承保机构提供保费补贴资金对应业务的保单级数据相关保单级数据要做到可核验、可追溯、可追责

第二十承保机构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承保理赔报告及数据报送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出具审核意见。市财政汇总审核后对上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进行结算编制结算报告含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正式文件报送省财政厅承保机构应加强对承保标的核验对承保理赔数据、资金申报数据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承诺函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对审核结果真实性负责。市财政对补贴资金申报资料进行程序性审核对相关的手续完备性负责并对资金结算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保险方案包括补贴险种的承保机构、宣传措施、经营模式、保险品种、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补贴区域、投保面积、单位保费、总保费等相关内容

补贴方案包括农户自缴保费比例及金额、各级政补贴等相关情况

保障措施包括工作计划、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承保、查勘、定损、理赔、防灾防损等相关措施

资金申请包括资金来源、使用、结余情况

其他材料

第二十财政资金申报与结算报告上报省财政厅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省级主管部门支持,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落实落细,不断提升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服务保障水平。

要落实部门分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和各部门积极性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要及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

鼓励承保机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防灾减损工作防范和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第二十各相关部门和承保机构要合力加强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工作简报、墙体口号、手机短信、悬挂横幅、宣传手册以及举办相关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要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抓好示范提高宣传效果消除政策盲点和认识误区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相关部门和承保机构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投保模式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积极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乡镇农林财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组织农户投保做到“应保皆知、愿保尽保”

第八章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市财政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根据本地区农业保险业务覆盖率、风险保障水平、保险机构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科学测算设置每一年度绩效目标和相应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制度并将其与完善农业保险政策、遴选承保机构和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运用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对上年绩效评价低于60分或严重违纪违规承保机构取消机构承办资格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

第二十财政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本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检查行业主管、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承保机构对在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审计、以及行业及业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注意举一反三完善具体措施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十各地水稻、油菜等种植产品的承保数量以农户自愿承保的实际种植数量为准由农业农村部门协调乡镇职能部门组织审核审核时应与惠农补贴等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承保机构对承保标的应当查验被保险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土地承包经营租赁合同被保险人确实无法提供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职能部门出具证明资料并以事实为依据确定其实际种植数量

育肥猪保险和能繁母猪耳标作为实际投保标的存栏数量核实依据按照“一猪一标、有猪必打、应打尽打、不打不保”的原则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有猪必打耳标工作落实到位育肥猪保险和能繁母猪的投保数量应与省农业农村畜牧部门统一研发的可追溯耳标对应、与防疫数量相衔接损失数量与无害化处理数量相对应对未按统一要求规范使用可追溯耳标的育肥猪和能繁母猪不得作为财政补贴型投保标的;对部分养殖企业为加强管理使用的厂标或其他耳标不得作为承保标的数量确定依据各地农业农村畜牧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防疫管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好本地区育肥猪或能繁母猪承保或损失数量的核实工作

对农户首次承保或对比上年承保数量变化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必须组织进行核实其他情况下持续投保农户的抽查审核面不低于10%,具体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基层政府组织审核不严导致承保数据申报不实的依法依规给予惩治处罚

第二十严禁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包括:

虚构或者虚增保险标的或者以同一保险标的进行多次投保

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虚假退保或者截留、代领或挪用赔款、挪用经营费用等方式冲销投保农户交纳保费或者财政补贴资金

其他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方式

对于各部门单位和承保机构以任何方式骗取保费补贴资金的驻各市监督检查办事处可向省财政厅提出暂停补贴资金的建议省财政厅将责令其改正并追回相应保费补贴资金视情况暂停其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骗取中央财政农业保费补贴资金的还将依法依规接受财政部及监管局处罚

在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资金申请中经省财政厅审核存在将不符合要求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纳入申报范围的暂停该地当年参与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资格

市财政局要防止拖欠保费补贴行为对拖欠行为,省财政厅将按规定收回财政补贴资金取消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条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违反本细则规定报送虚假材料、违反规定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第三十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