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潜江市名师工作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2019年中共潜江市委、潜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文件中对名师工作室建设做了明确要求:第七条“实施潜江名校长、名师工程”中强调,要“加大市级名校长、名师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力度,积极争创一批省级、国家级名师工作室。”第十五条“建立健全教师奖励制度”中明确,“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重点用于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等工作室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潜江市名师工作室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潜江市名师工作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及主要依据
《潜江市名师工作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于2023年11月9日起草,在征求市财政局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征集学区学校和社会各界意见,并按程序报市教育局法规科审核后,形成讨论稿。本《办法》制定的依据为《中共潜江市委 潜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若干措施》(潜发〔2019年〕10号)。
三、《潜江市名师工作室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办法》共10条,分别对制定依据、资金来源、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说明,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同时制定了潜江市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评估细则,考核结果与奖励资金拨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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