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潜江市第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解读单位: 潜江市教育局基教科 来源: 潜江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6日 18:2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3-12-16 18:20 来源:潜江市教育局

现将《潜江市第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计划》)起草的相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计划》的必要性

2014年、2018年,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2014年、2018年,湖北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湖北省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湖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在国家省级提升计划的指导下,结合我市特殊教育实际,我市于2014年、2018年分别印发《潜江市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潜江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并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作为特殊教育的指导和保障性文件,2期提升计划在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保障特殊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国办发〔2021〕60号),要求“十四五”期间各地要继续以事宜融合为目标,积极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全面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2022年12月,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第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更高的要求、更新的标准、更强的保障推动全省特殊教继续向好发展。

为贯彻落实省厅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特殊教育水平,持续巩固第一、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成果,市教育局基教科制发了《潜江市第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2023-2025年)》,确保我市特殊教育持续发展。

、制定过程及主要依据

《潜江市第三期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由市教育局基教科于2023年6月起草。在充分征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按程序报市教育局法规科审核。经市教育局法规科认真审核修改,形成讨论稿。本《计划》制定的法律依据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国办发〔2021〕60号)以及《湖北省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鄂教基〔2022〕9号

三、《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计划》共有四条。对其中两点(第三条第2点、第三条第11点)作具体说明:一是“第三条第2点”中“在接受5名以上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学校设立专门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明确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的条件,市教育局也出台了资源教室建设的配套标准。二是“第三条第11点”中“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于2025年前提升至7000元/生每年”,参照了省级文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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