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10734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20日 08:52:49 文  号:潜政办发(2019)27号 效力状态: 失效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27日 08:52:49 名  称: 潜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0-27 08:52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8〕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2018年度农业农村部批复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3500万元项目,结合潜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针,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改造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形成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协调推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引导和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到2019年底,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畜牧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准确把握全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统筹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重任务,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突出抓好生猪、蛋鸡、肉牛、肉禽等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推广经济适用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严格落实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无害化处理,多元化利用。把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无害化处理、就近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模式放在首位,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商品有机肥、沼气等。

(四)政策引导,企业主体。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的方式,引导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加大投入,开展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财政扶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产业,形成多路径、多形式、多层次推进格局。

(五)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各区镇处人民政府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主要责任,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四、实施内容

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有机肥生产、沼液储运、沼气发电等配套设施,打通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通道,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一)全面推进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

按照“一减、两分、三防、四配套”要求进行改造。“一减”即源头减量,尽量减少污水产生量。改进节水设备,将鸭嘴式改为碗式饮水器,控制用水量,将水冲粪改为刮粪板干清粪和水泡粪。“两分”即严格雨污分流、干湿分离。雨水进明沟排出场外,污水入暗沟输送粪污池,实现雨污分离;推行干清粪和固液分离工艺,实现干湿分离。“三防”即粪污处理设施要做到防渗、防雨、防溢。安装除臭设备,减少环境污染。“四配套”即养殖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储粪场、污水储存池、厌氧发酵池和沼液存储池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按生猪计:储粪池0.1m3/头、粪污储存池0.3m3/头、厌氧发酵池1m3/2-3头、沼液存储池1m3/1-2头。其它畜禽:30只蛋鸡相当于1头猪、1头肉牛相当于5头猪。

全市建设异位发酵床26400m³;建设沼液储存池15000m³;建设氧化塘50000m³;铺设PVC(PE)管道50000m;改造雨污分流32000㎡,污水管道15000m;改造饮水节水系统10800套、猪舍改造漏缝地板14100㎡;蛋鸡场传送带集粪系统22套;购置各类型粪污处理、除臭设备、沼气发电、运输等设备320多台套。

建设主体:畜禽规模养殖场

(二)重点区域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基础设施。

新建或改扩建年产3万吨以上有机肥厂。在园林办事处工农村改扩建幅射全市的湖北鑫福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配混料车间、一次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加工及成品库房等面积13960平方米,购置发酵设备、陈化设备、分选设备、造粒设备、包装设备等设备,配套场区供电、给排水、堆场硬化等。在潜江市无害化处理中心新建生物有机肥厂,建设厂房3000平方米、新增500KV变压器和日处理20吨污水处设备;购置粪污收集车、秸秆收集车和运输车15辆;安装有机肥生产成套设备一套;安装GPS定位系统10套。全市有机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万吨。

建设主体:集中收集处理中心

(三)农田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设备。

建设畜禽粪污收集还田利用基地。后湖农场、周矶农场3000亩果树苗木和1000亩潜半夏种植基地,完善粪肥田间利用设施,主要包括干粪储存池、肥沼液输送、沼液田间暂存池,购置干粪和沼液运输车;高石碑镇2000亩蔬菜种植基地、龙湾镇、熊口镇2000亩葡萄和水稻种植基地,主要建设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沼液或原粪尿存储池20000m³、铺设输送管道100000m、水肥一体化等粪污资源化利用基础设施。根据沼液使用技术规范,每100亩建设一个250立方米以上的存储池。

建设主体:第三方组织或个人

(四)建设家庭式有机肥生产设施和沼气工程

4家大型规模养殖场流转土地,购置有机肥生产设备,利用畜禽粪便通过厌氧或好氧发酵制作有机肥再还田利用。7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大型黑膜沼气工程41200m³,沼渣沼液还田作为肥料化利用,安装6台沼气发电机进行能源化利用。

(五)科学选择适宜的资源化利用模式。

我市重点推六种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

1.“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对于养殖密集区中小型规模养殖场,依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集中收集处理,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施用到农田或制作有机肥出售,减少化肥施用量。

2.“粪污能源化利用”模式。依托大型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粪污处理企业,对一定区域内的粪污进行集中收集,通过大型沼气工程,沼气发电利用,沼渣生产有机肥,沼液还田利用或浓缩使用。

3.粪污肥料化利用”模式。对配套农田或农牧结合的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或沼气工程进行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肥水输送和配比设施,在农田施肥和灌溉期间,实行肥水一体化利用。

4.“异位发酵床”模式。粪污通过漏缝地板或转移到舍外,采用异位发酵床模式处理,利用垫料和微生物菌种进行发酵分解,生产有机肥还田利用或制作商品有机肥出售。

5.“蛋鸡皮带干清粪”模式。按照蛋鸡“124”标准建设,采取输送带清粪方式,配套粪肥收集设施。养殖业主与有机肥加工厂或第三方签订鸡粪购销协议,实现鸡粪的全收集、全处理、全利用。

6.牛场床一体化”模式。利用农作物秸秆、稻壳等生物质作为垫料制作牛床,添加微生物,牛粪尿直接排放在牛床上,进行发酵分解,定期清理,还田利用。

五、支持环节

财政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不建不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生产和使用畜禽粪肥的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和畜禽规模养殖场实行全量化有效处理进行适当支持。主要支持两个方面:

(一)支持生猪、蛋鸡、肉牛、肉禽等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项目实施内容,改换节水养殖设备,铺设漏缝地板,安装自动刮粪板,增加除臭设备,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利用和输送管道等设施。

(二)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收集、贮存、运输和资源化利用设施,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支持后续运营补助。

市农业发展中心、市财政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奖补内容,细化奖补标准,严格奖补程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特殊情况批复的项目需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市项目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变更申请,并及时进行项目变更。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31日)

1.宣传动员。制定下发《潜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和《潜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召开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动员大会。

2.调查摸底。各区镇处对本辖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现状逐场摸底,进一步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订“一场一策”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

3.审核批复。各区镇处对养殖业主的项目建设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加盖公章汇总上报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批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8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以张金镇、老新镇、渔洋镇、浩口镇、龙湾镇、后湖管理区、总口管理区等畜禽养殖量大的区镇为重点,整市推进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畜禽规模养殖场、集中收集处理服务组织和粪肥还田种植基地必须按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各区镇处会同市农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指导和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照“一场一策”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建设,并建立项目建设工作台账和档案,保留建设影像资料,确保项目建设按期、保质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当地政府初步验收合格后,再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发展中心等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出具《项目竣工验收表》,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发放“以奖代补”资金。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31日)

加强项目建设后期资金审查和运营管理,做好项目建设跟踪评估,巩固项目建设成效,健全项目监管台帐,改进和完善粪污收集运行机制、有机肥生产和供应机制,确保资源化利用效果可持续。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为组长的潜江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各区镇处和市直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为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政策扶持。在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撬动作用基础上,统筹社会化服务资金、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等项目资金用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能力。创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通过PPP模式降低运营成本和市场风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投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扶持力度,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科技支撑。各区镇处要结合水体、土壤、大气污染治理要求,根据畜禽规模养殖场确定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通过示范、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提高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水平。

(四)注重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支持政策,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对各区镇处、市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层层传导压力。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按期完成既定目标。对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完不成建设任务的将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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