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单位: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 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25日 09:40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发布日期:2020-05-25 09:40 来源:潜江市农业农村局

一、方案制定背景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规划布局,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产品有效供给。2020年3月23日,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了《潜江市 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原则同意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选址建议。4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鄂农发〔2020〕10 号)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2万亩 4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潜江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二、项目选址原则

(一)优化规划布局。据水土资源条件、粮食生产潜力、农田建设基础等情况,优先在“两区”和粮食主产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和自筹资金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助力脱贫攻坚。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把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与产业脱贫统筹考虑,在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上向贫困区域倾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坚持良田粮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强化用途管控,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防止耕地“非农化”。

(四)积极创新探索。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因地制宜采取配套基础设施、生态排灌、种养循环、耕地质量提升、良种良法等多项工程和农艺措施,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农田生态功能。

三、相关政策

(一)投资标准。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投入标准不低于 1500 元,鼓励在此基础上,结合项目区实际,通过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提高亩均投入标准。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益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

(二)建设规模。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 3000 亩。项目按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整体推进。个别相对集中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规范有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三)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灌溉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损毁工程修复及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原则上田间道路建设的投入只能用于建设田间机耕道,便于农机下田作业,且不得超过工程措施总投入的 30%。

(四)开展试点创新。在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镇处选取 1-2 个项目区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试点。

(五)实施节水措施。配合国家节水行动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农业用水、计量条件和节水要求。

(六)提升耕地质量。耕地质量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评价“五同步”。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综合措施手段,提升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

(七)落实新增耕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后新增的耕地面积及时锁定,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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