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潜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1396186/2020-987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卫计委 发文日期: 2015年04月16日 00:00:00 文  号:潜卫生计生通〔2015〕2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15年04月16日 00:00:00 名  称: 关于印发《潜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6 00:00

 

关于印发《潜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镇、处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2014 年版)、《原市卫生局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潜卫发[2013]137号)文件要求,经委党委同意,现将《潜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潜江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潜江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统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通过实施中医药健康干预,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组织管理
    成立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医院,负责制订全市中医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项目管理,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办公室下设技术指导小组(附后),负责主持项目技术培训、督导考核、监督评估、质量控制等工作。
    三、项目内容
    (一)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
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中医健康服务,运用中医体质辨识理论进行健康状态评估,对存在中医偏颇体质的老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养生保健指导;有常见病证的进行体穴、耳穴、推拿、饮食等养生保健指导;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实施方式
    (一)市中医院组建专班负责项目实施。在5月底前完成对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公共卫生科人员及相关中医类人员的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内容、流程及相关政策。
    (二)各区、镇、处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组织辖区内医务人员开展老年人、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包片监督指导。
    (三)各区、镇、处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33项内容采集信息,根据体质辨识标准进行体质辨识打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指导、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保健指导,并定期进行中医体检,适时调整保健方案。对辖区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运动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四)0~36个月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采取社会广泛宣传,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利用中医养生讲座、儿童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的时间,预约儿童家长来基层医疗机构,接受中医药健康指导,并将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服务记录表中。
    (五)将相关信息资料建档、上传谷仓医疗平台。每季度向市项目办上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季报表。
    (六)市项目办成立专家组,根据各地上报的资料,对每一份上报的资料进行细致的评估,并提出合适的干预方案。
    五、工作目标
    2015年底,全市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0%。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关系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项目实施单位要成立专班,负责对项目的具体管理实施。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主体,抓好培训指导
强化区、镇、处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功能。强化“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瘥后防复”的理念,市中医院负责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熟悉服务项目要求,掌握技术操作规范。
    (三)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将中医药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一考核分配。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建立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实地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中医药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市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镇处卫生院(医院)和村卫生室要制作宣传标语和展板,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宣传,推动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

附件1: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2: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指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4:潜江市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季报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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